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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事件调查:“不可能”的错误

2021-05-21 12: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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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8日上午,“错换人生28年”事件(以下简称“错抱事件”)主角姚策去世一个半月后,其养父母姚师兵、许敏以及养父母亲生子郭威状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一案首次开庭审理。

此前,以姚策本人、姚策与其生父母分别为原告的另外两起官司已经结案,被告同样是淮河医院,姚策方完胜,共计获赔100万余元。其中精神赔偿方面,法院判决淮河医院赔偿姚策本人精神抚慰金20万元,赔偿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抚慰金20万元,创下了河南省内精神抚慰金的“历史新高”。

对于输掉官司,淮河医院似乎感到委屈。据二审判决书记载,对于当年发生的“错抱”,该院认为是一起“荒唐事件”,淮河医院自1955年建院至今从未发生过类似事件,并称“虽然也发现了种种疑点,但考虑到不想再给当事各方造成二次伤害,淮河医院毅然决然地承担起了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院方发现了什么样的“种种疑点”,淮河医院没有说。

院方的欲言又止,似乎暗示了“错抱”事件的不寻常。二审开庭时,院方代理律师曾说过这样一段话:“错抱事件发生在医院,这我们不否认,但前提是排除人为因素,如果说将来有一天剧情发生反转,我们淮河医院要保留相应的权利。”

“错抱”事件有哪些可能的“人为因素”,为何要假设“剧情发生反转”,该律师也没有说。

5月8日的庭审刚刚开始即宣告结束——许敏方的代理律师当庭提出,追加姚策生母杜新枝为被告,并变更部分诉讼请求。三名法官退庭合议半小时后,宣布中止审理,择期再次开庭。一周之后,法庭作出决定,准许许敏方追加杜新枝为被告。

杜新枝被追加为被告,被许敏的支持者认为是该案走近真相的重要一步。

自2020年4月被媒体曝光以来,“错抱”事件可谓一波三折,而“偷换”说的提出,更是一度引爆舆论。然而真相至今未明:如果是由于医院管理混乱造成的“错换”,那么到底错在哪里?为什么会错?如果是有人故意实施的“偷换”,那么又是何人所为?目的又是什么?这些均没有答案。

不过,事情发生过程和发生前后存在种种不正常,却已是不争事实,用许敏的话说,“不可能发生的错误全发生了,不应该出现的问题都出现了。”

从“错换”说到“偷换”说

1992年6月15日下午5:20,江西九江人许敏在淮河医院(当时名为开封医学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顺产生子,然而4天后出院抱回家的,却是河南驻马店人杜新枝于1992年6月16日剖腹产生下的姚策。杜新枝抱回家的,则是许敏顺产生下的郭威。

2020年2月17日,姚策被确诊为肝癌晚期,在许敏试图“割肝救子”时,却意外发现姚策并非自己亲生。经过一番寻访,最终找到了其亲生子郭威以及姚策的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夫妇。

据许敏介绍,相互认亲之后,大概有半年时间,她和家人一直认为“错抱”事件属于“误换”,一直到2020年10月,她才在网上看到“偷换”说。

让许敏真正相信“偷换”说的,是她后来聘请的代理律师李圣。2021年2月23日,李圣在视频直播中正式提出:“错抱”事件“非人为故意不可能完成”,“错换人生28年可以改为偷换人生28年”。此说立即引发轩然大波,杜新枝方面迅速回应,在否认“偷换”说的同时,指责李圣造谣诽谤,为吸引眼球故意炒作,并就此向警方报案。

姚策本人早在2020年9月份就注意到“偷换”说,但当时不以为意。李圣正式提出该观点后,姚策曾录制视频公开回应,他认为该观点“并不可靠”,理由是淮河医院不会“在有人为因素的情况下这么痛快地答应赔偿”。不过,他表示非常支持李圣去查清事实真相。

就在许敏起诉淮河医院的案子正式开庭之前,网上流出姚策与许敏亲戚的几个通话录音文件,在标记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的一个录音文件中,姚策对于“偷换”说的态度似乎有所改变。他称,错抱事件“确实很有可能人为”,而且倾向于“家里人”——“人家医生护士吃饱撑的,没事情做给你换一个?总归是家里人咯”,并表示要“一起等真相”。

姚策没能等来真相。2021年3月23日,胜诉一个半月后,他在北京一家医院病逝。而就在此前的2021年3月15日,许敏方面向开封警方报案,称杜新枝夫妇及淮河医院医护人员郑某、郭某志故意换子,涉嫌刑事犯罪。

2021年4月21日凌晨,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发布通报,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与此同时,河南大学也发布“情况说明”,回应网上相关质疑。杜新枝随后声明,感谢政府、警方、法院还其清白。

然而许敏并未放弃,她于通报发出当日发布微博,就警方的不立案决定提出11点质疑。并向媒体表示已经向开封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将继续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此后,在民事案件中,她将杜新枝追加为被告。

对于开封鼓楼警方发布的“不予立案”通报,主流媒体态度不一。率先报道“错抱”事件的《新京报》刊发评论,认为警方调查“非常有说服力”,此事应该画上一个句号。而新华社主办的《半月谈》杂志却认为通报不能服众,调查不应止步于“不予立案”。

“同乡”护士

许敏和丈夫姚师兵均是江西九江人,1992年时,姚师兵在部队工作,许敏在一家医院上班。杜新枝是河南驻马店人,曾在驻马店百货公司上班,下岗后开餐馆谋生。她的丈夫郭希宽原籍是开封市兰考县郭中村,据村里人说,郭希宽年轻时到驻马店当兵,后来留在了该市。

九江离开封有700余公里,驻马店离开封有250余公里,正常情况下,许敏与杜新枝原本都不会远赴开封生孩子。

许敏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之所以选择去淮河医院生孩子,主要是因为她的父母都住在开封,离医院又近,所以建议她过去生,便于照顾。

杜新枝则另有原因。2020年5月,在接受《潇湘晨报》采访时,她(文中化名为“杜萍”)如此解释目的:“这家医院还是我特意选的,因为它当时算是我们当地最好的医院了,去小医院也不放心。”

在姚策之前,杜新枝曾生下一个有智力障碍的女儿,按她的说法,这个已经年满35岁的女儿,智商只有3岁小孩的水平。这是由于自己怀孕时婴儿“脐绕颈”、出生时脑缺氧所致。而她在怀姚策的后期,再次检查到小孩“脐绕颈”,她怕再出状况,所以提前住院,想采取剖腹产。

许敏不认同杜新枝的上述解释。在她看来,如果仅仅是想去大医院生孩子,那么杜完全可以选择距离更近、水平更高的河南省会郑州的医院。

“错抱”事件被媒体曝光后,杜新枝、郭希宽曾应腾讯网之邀,在该网开设名为“拍案惊奇”的实名认证账号,相继发布事件的相关消息。按杜新枝在其中一篇的说法,当年为给女儿治病,她和丈夫“频频往返于省会儿童医院”。

郭希志的名字曾出现在杜新枝的住院病历上。由于与郭希宽的名字仅一字之差,有网民猜测两人是亲戚,进而怀疑郭希志利用职务之便帮助郭希宽夫妇“偷换”孩子。

2021年1月28日,杜新枝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曾对此说作出回应,她承认郭希志确为丈夫郭希宽的“同乡”,但否认存在亲属关系,自己住院后才“经熟人介绍”与之相识。不过,报道中未提及杜新枝所说的“熟人”是谁。

在2021年2月25日《东方今报》的相关报道中,对于郭希志与郭希宽的关系,杜新枝的说法是:“认识归认识,但不是亲戚,而且彼此也不是一个村”。

事实上,郭希宽与郭希志是同一个村的。2021年4月28日,南方周末记者到郭希宽的老家兰考县郭中村走访,一位村民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郭希宽与郭希志都是郭中村人,两人同辈,但不是亲戚,已经出了“五服”(即五代或五辈)。

许敏的哥哥许峰(化名)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开始完全没有想过“偷抱”,最初看到网上说法时也将信将疑,到后来知道郭希宽与郭希志同一个村时,他才感觉到事情不寻常。

2021年4月8日,开封警方赴江西向许敏当面通报“不予立案”决定时,确认郭希志与郭希宽是同一个村,郭希志比郭希宽大5岁,两人也确实认识。但警方上查九代,证实两人不存在亲属关系,警方认为,关系没那么近,也就不会下很大力气帮郭希宽。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在开封警方2021年4月21日所发情况通报中,只提及郭希志与郭希宽两人无亲属关系,却未提及两人同一个村。

在李圣看来,郭希志与郭希宽是不是亲戚并非关键,关键是杜新枝当时生产时与郭希志有无联系,双方做了什么。

河南大学的情况说明中称,事发以来郭希志“一直在积极配合各方调查”。不过,迄今为止,郭希志从未就“错抱”事件接受过媒体采访。

“丢失”的乙肝报告单

在2021年5月8日的庭审中,李圣解释了追加杜新枝为被告的原因——杜新枝在淮河医院住院生产时,涉嫌隐瞒了自己的乙肝病情。

2021年2月26日,百度账号“坐等真相”(加V认证为“错换人生28年当事人姚策生母杜新枝”)上,发布了一个长达82分钟的杜新枝讲话视频(以下简称百度视频,相关链接现显示为“该内容已过期清理”)。在该视频中,杜新枝回应了“偷换”质疑。按其说法,她可能是在女儿第8个月或刚1岁的时候,因宫外孕染上的乙肝,也可能是开餐馆时染上的,几十年来什么感觉都没有,她以为打了防疫针就好了。

据许敏回忆,当年住院生产时曾听母亲说过有一个“大三阳”产妇,她母亲有洁癖,无意中从医护人员口中听说了这个事,特别叮嘱她留心。

但是,杜新枝的住院病历却并未显示她是一个乙肝病人,医院也将其作为一个健康产妇对待,没有采取任何针对性措施。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在法院引用的杜新枝的病历中,“既往历”部分没有记录杜患过乙肝。

杜新枝住院生产时是否向医生隐瞒了乙肝病史?如果隐瞒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南方周末记者多次拨打杜新枝的电话,均未接通。2021年5月9日,南方周末记者来到杜新枝在驻马店的家中,其女婿表示杜新枝人在江西,并拨通了其电话,杜新枝在电话中以“没有时间”为由拒绝接受采访,仅表示“相信法律”,未回应任何具体问题。

据《新京报》报道,2020年5月7日,当年接诊杜新枝(报道中化名为“张萍”)的医生王社莲(报道中为“王某”)向记者表示“尽到了做医生的责任”,但未做其他回应。

一位妇产科医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根据医疗常规,即使杜新枝当时隐瞒了乙肝病史,正常情况下也能在医院查出来,因为乙肝表面抗原是住院病人的必查项目之一。孕妇只要做了这项检查,就能查出有没有乙肝。

事实上,据杜新枝的病历记载,在她入院的当天上午,淮河医院妇产科医生郑引就为其开出了乙肝表面抗原检查的医嘱,开出时间与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等一致,均为1992年6月9日11:30,且均由护士耿艳玲执行。

但是杜新枝的病历中,却惟独没有乙肝表面抗原的报告单。

对于这张报告单“丢失”的原因,河南大学在“情况说明”中表示:因年代久远现已无法考证。

据姚策起诉淮河医院的判决书,杜新枝曾被证实有隐瞒乙肝病史的行为。这份判决书提到,法院查明,杜新枝2020年3月到郑州某医院住院治疗时,病历中记载其患“乙肝一年,规律服用阿德福韦酯”,也就是说2019年才发现自己患乙肝并开始吃药。杜新枝向法庭承认该内容是其本人口述,且并非事实,这么说是为了在治疗结束后便于向保险公司理赔。此外,法庭还查明,在2015年5月至2019年3月期间,杜新枝以其爱人郭希宽名义曾四次在某药房购买阿德福韦酯,用以治疗其慢性乙肝。

根据许敏的说法,姚策是两岁上幼儿园时查出乙肝的。对于其如何患上乙肝,她一直不知道,甚至一度认为是自己照顾不周所致。一直到2020年找到姚策亲生父母后,才知道姚策的乙肝是由生母杜新枝孕期传染的。

2020年初,杜新枝几乎与姚策同时确诊为肝癌。根据杜2020年9月24日接受《新京报》采访时的说法,乙肝病人患肝癌的概率是正常人的200倍。

姚策原本有可能避免感染乙肝。相关论文显示,母亲患有乙肝的新生儿,如果及时接种乙肝疫苗,保护率可高达90%。然而,姚策出生时却没有打第一针乙肝疫苗,原因至今不明。

一位从事防疫工作的资深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1990年代,乙肝疫苗属于自费项目,价格随市场变化,通常每支在2元到10元之间。

政府当年对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一事相当重视。在姚策起诉淮河医院的官司中,法院查明,从1992年1月1日起,原卫生部就在全国推行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对于新生儿,乙肝疫苗通常要打三针:出生后24小时之内打第一针,一个月时打第二针,6个月时打第三针。

1992年3月,开封市原卫生局曾发文,要求做好新生儿乙肝疫苗计划免疫工作,“巩固95%的接种率和孕妇产前表面抗原检测率”。这份文件中特别提到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妇产的新生儿打第一针乙肝疫苗的重要性,“必须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

杜新枝弟弟杜新勇曾在防疫站工作过,他在姐姐的官司中曾出庭作证,表示因杜新枝是乙肝患者,所以他对孩子注射乙肝疫苗一事非常重视,曾多次与杜新枝打电话沟通。

2020年9月24日,杜新枝接受新京报《我们》栏目视频采访时,也提到新生儿在医院打第一针乙肝疫苗的重要性:“24小时之内打的第一针特别特别地重要,如果母亲不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打10微克就可以了;如果母亲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打30微克,这是生命中的第一针,非常地重要。”

然而,这“非常重要”的第一针,恰恰没有给姚策打。许敏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很长一段时间她都误以为,因为“抱错”,导致第一针乙肝疫苗错打在了郭威身上。事实上,她把姚策抱回家后,还按乙肝疫苗接种要求给其打了后面的两针。

一直到2020年9月,央视播出《被抱错的人生》,她才从该节目中知道,经开封市卫健委调查证实,两个孩子都没有在医院打第一针乙肝疫苗。对此她感觉到很蹊跷。

2020年9月11日,杜新勇在姐姐一家诉淮河医院的案子中出庭作证,法官问他:杜新枝什么时间患上乙肝的?他是什么时间知道的?杜新勇答:至少有这个孩子(姚策)之前,杜新枝就已经患上乙肝了,为此全家人包括亲戚都打了乙肝疫苗。

而杜新枝接受新京报采访时也说,她“一直坚持”给儿子郭威打防疫针,“满月打,半年的时候打,一直打到身上产生抗体”。

许敏不解的是,为何在杜新枝本人患乙肝、全家人对打疫苗都很重视的情况下,却偏偏忽略了在医院给刚生下的孩子打第一针?

杜新枝在央视上述节目中的解释是:打错了。面对镜头,她睁大眼睛,两手一拍,说:我给郭威打了,结果因为“抱错”,打错孩子身上了。

然而,央视的上述节目播出后不久,在接受新京报《我们》视频采访时,杜新枝给出了另一种说法:不知道医院当时没有给孩子打,“我们以为打了”。

2020年7月23日,河南开封,姚策生母杜新枝在接受媒体采访。(视觉中国/图)

“问题”准生证

杜新枝当年在淮河医院的住院病历,除了没有正常记录乙肝病情之外,还有一个蹊跷之处:入院记录的“既往历”栏显示,杜新枝“7年前(指1985年)自然分娩一婴,因脐绕颈窒息死亡”。

这并非事实。杜新枝的女儿一直活着。在2月26日发布的百度视频中,杜新枝承认,自己当年向医生说了谎,隐瞒了自己有一个女儿的事实。

在2021年4月8日的面对面沟通中,开封警方向许敏解释了杜新枝隐瞒第一胎的原因:杜新枝到淮河医院住院生产时,是从郭希宽老家兰考县办的头胎“准生证”,杜新枝曾生育过,医生查体时能看出来,为了与准生证所写内容相符,只能说生过一个死胎。

准生证又名生育证,在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的1990年代,孕龄女性要想怀孕,必须提前申请准生证,如果没有准生证,正规医院不会给产妇接生。

关于准生证,杜新枝对外说了两个矛盾版本:一说是因为“意外怀孕”没办准生证;一说是去老家农村办了准生证。

2021年2月25日,在接受正观新闻记者采访时,她解释了当年没办准生证的原因:

“……那个时候餐馆生意非常好,就没想着去怀孕,结果无意中就怀孕了,通过中医号脉啊,找人做B超说是个男孩,所以说就决定生下来。在我怀孕第4个月的时候,我害怕别人看出来,就走了,回郭爸老家了,所以没有机会去办准生证……”

然而,一天之后,在上述百度视频中,杜新枝的说法变了:在视频的第3分钟,她维持先前的说法,称“不知道怀孕,也没有去申请准生证”,但是到了视频第60分钟,她改称当时“在老家农村办了一个准生证”,凭这个证到淮河医院住的院。该说法与警方向许敏通报时所转述内容一致。

在一位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资深人士看来,杜新枝所说的“农村准生证”,如果真办了的话,肯定是“假证”。因为准生证的申办程序是有严格规定的,都是由育龄妇女向单位计生办或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申请,后者审核材料后提交到计生部门,再由计生部门审批发证。杜新枝的户籍在驻马店,却跑到郭希宽的兰考老家去办准生证,正常情况不可能办下来。

在2021年2月25日接受正观新闻记者采访时,杜新枝本人提到,因为女儿有病,她原本是可以正常申请二胎准生证的,但是按规定母亲必须30岁才能生,她当时28岁,所以申请不下来。

但是,南方周末记者查询当年的计生政策,发现年龄并非杜新枝生二胎的障碍。据1990年7月起实施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因头胎是病残儿而准许生二胎的孕妇,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即可:一、年龄在28周岁以上,与第一胎有4年以上间隔。杜新枝出生于1963年,1992年到淮河医院生产时,她已经满28周岁,符合年龄条件;距生头胎已有7年,也符合间隔时间条件。

当然,如果从怀孕时开始算,杜新枝尚不满28周岁。28周岁指的是怀孕时间还是生产时间?当年的《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对此并未明确,上述资深计生工作人员认为,这不是主要问题,关键问题是孕妇是否具备生二胎的实质要件,也就是说头胎是不是符合条件的病残儿。在他看来,以杜新枝女儿的智力情况,办起来应该没有阻力。

许敏不解的是:杜新枝既然符合二胎政策,为何不在驻马店正常办准生证,而是跑去兰考违规办一个有问题的准生证?

根据河南省当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如果符合生二胎条件,即使没办准生证,也不过罚款100元-300元。

“出生了两次”的郭威

根据杜新枝在百度视频中的说法,凭借在兰考开的准生证,她在淮河医院顺利入院生产,并给郭威开出了出生医学证明,凭借这个证明,又“找熟人”给郭威安上了一个“临时”的户口。

杜新枝说,为了给郭威上驻马店的城镇户口,她后来通过单位办了一个驻马店的准生证,又通过“找熟人”给郭威办了一个驻马店的出生证明,1995年“正式”给郭威上了户口。

这也意味着从户籍管理角度看,郭威出生了两次,拥有过两个户口。

1995年那份出生医学证明后来流传到网上,并引发网友质疑——上面所写的郭威出生时间是1995年5月18日,出生地点是“驻马店计生站”。而郭威的实际出生年份是1992年,出生地点是淮河医院。

有网友查出,如果1995年5月18日指的是阴历,所对应的公历日期是1995年6月15日——恰恰是郭威的真实生日。有人据此怀疑,杜新枝夫妇早就知道郭威的身世。

在与“四川观察”视频连线时,杜新枝对此作出解释,自己剖腹产生姚策的那天是1992年6月16日,阴历是5月16日,“是林彪逃跑的那一天”,郭希宽忌讳,就改成了5月18日……话没说完,女主播就岔开了话题。

事实上,林彪出逃事件发生在1971年9月13日。

许敏2021年4月8日与开封警方见面沟通时,也提及郭威出生证明上的生日问题。警方给出了与杜新枝在视频连线中的类似解释,只不过认为“5·16反党事件”的主角不是林彪,而是林彪的儿子林立果。郭希宽是转业军人,认为这个日期不吉利。

南方周末记者查询相关资料,未发现发生在5月16日的与林彪或林立果相关的重大事件。

许敏当时还曾问开封警方:杜新枝作为一个足月孕妇,为何不是住院之后马上剖腹产,而是等了一周才剖?警方引用杜郭二人的解释说,是为尽量接近预产期,此外剖的这天是6月16日,“六六大顺”,“图个吉利”。

许敏觉得奇怪:同一个日子,剖腹产时说图吉利,上户口时就成了忌讳,问开封警方“这是为啥”。开封警方回答“不知道为啥”。

警方还对许敏称,郭威的那张出生证明系“完全造假”,驻马店原计生站1995年不具备开具出生医学证明的资格,上面的签字也不是朱翠荣本人写的。

驻马店原计生站后来合并入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朱翠荣如今已成为该院副院长。2021年5月10日下午,南方周末记者在朱翠荣的办公室见到她,并向其求证网传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朱表示出生证明上的签名“朱翠荣”不是她写的,所盖的章也不是她所在原单位的。她已经打110报警。南方周末周末记者随后赴驻马店市公安局,试图了解朱翠荣所说的报警情况,该局宣传科工作人员表示请示后回复,但截至发稿南方周末记者未获得回复。

据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4月21日所发布通报,证实郭希宽、杜新枝夫妇于1993年8月18日经原河南省驻马店地区计生委审批同意生育二胎,于1995年8月23日为郭某申报户口。至于实际已经生过二胎的杜新枝为何还能通过审批再生二胎,以及郭希宽、杜新枝夫妇为何能凭借1995年假出生证明为郭威办下真户口,通报中未予解释。

按开封警方向许敏通报调查情况时的说法,郭威当年在淮河医院出生后,杜新枝夫妇为了给他上一个“合法”的户口,“做了大量造假工作”,因为“一个谎言得用十个谎言弥补”。

据许敏介绍,因为户口本上的年龄比实际年龄小3岁,导致郭威在上学、结婚、就业等问题上遇到不少麻烦。按照郭威现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根据杜新枝在百度视频中出示的郭威中学毕业证,推算下来,郭威3岁就读小学一年级了。

而据上述计生工作从业人员介绍,以杜新枝女儿的情况,当年只要按照政策正常申报二胎,孩子完全可以正常报户口。

“背井离乡”

在淮河医院生完孩子之后,杜新枝、郭希宽夫妇还过了几年“背井离乡”的生活。

2020年12月7日,“拍案惊奇”以杜新枝的口吻发布了四篇“当事人讲述”,历数了当年生二胎时的艰辛。

文中提到,他们从1984年开始在火车站附近经营餐馆,1980年代末就成了“小万元户”。然而,在二胎怀孕第4个月时,杜新枝夫妇就“不得不抛下手里的生意给亲戚照顾,开始长达几年的背井离乡”。

刚生完出院后,他们躲在开封亲戚家一间空着的房子里,“又是顶层,又是最西边一间,大夏天热得受不了,怕孩子出痱子一天二遍给孩子洗澡”。

但是,他们还是不小心走露了风声,杜新枝单位的书记带队,和她的父亲(杜新枝单位的副经理)找过来,要她“把孩子抱出来让姥爷看看”,杜新枝说“掉了,没生成”。

后来,他们又去郭希宽的老家兰考县郭中村安顿下来:“开了个代销点,卖点烟酒、糖果之类的。农村几天一个集会,在集会上还可以卖点农药、大桶食用油维持生活。但农村都是乡里乡亲的,欠账的很多,又不好意思不让欠,等我们离开老家,钱也没要回完。”

按杜新枝所写,一直到1995年,他们从单位拿到了二胎准生证,才回到家乡驻马店。

上述计生从业人士称,,准生证没有“补办”一说,假如再办准生证,其作用是再合法生一个孩子。但以当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一个家庭最多生二胎。

而杜新枝拿到新的准生证之后,实际上并没有再生,而是通过办假出生证明的方式,为先前生下的郭威上了一个户口,同时为其改了年龄。

这一系列的操作究竟是为了什么?许敏认为,杜新枝、郭希宽当年东躲西藏和给郭威办假户口,目的是掩盖郭威的真实身份,逃避亲生父母追查。而开封警方调查后认为,杜新枝当年确实在逃避,但是逃避的是计划生育政策。杜新枝、郭希宽的解释“能自圆其说”。

开封警方向许敏表示,对于这个案子市局领导很重视,但三十年前的东西已经无法再现,主观动机也不是客观证据,目前没有可以立案的证据。

未能解释的疑点

作为医疗律师的李圣,主要是从医疗专业方面判断“28年错换人生”事件“非人为故意不可能完成”。他提出以下几个确定事实:

1.两个孩子出生日期不一样;

2.出生的地方也不一样,一个在产房顺产出生,一个在手术室剖腹产出生;

3.许敏是健康产妇,杜新枝是乙肝“大三阳”产妇。这几个事实决定了两个孩子在医院很难产生交集。

另据河南大学所发的情况说明,杜新枝与许敏当时并不住同一间病房。

原卫生部1982年发布的《医院工作制度》规定,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时还规定,新生儿患传染病或有感染可疑时,应当予以隔离。此外,1989年版的传染病法中,也明确要求对于乙肝传染病人要“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不过,河南大学的情况说明中所强调的是:传染病法并未要求乙肝孕产妇及新生儿单独隔离,并提及卫生部工作制度的要求。

1982年版的《医院工作制度》还对婴儿“手圈”作出规定。要求新生儿出生后戴上“手圈”后送婴儿室,还要求手圈上需标明母亲姓名、新生儿性别以便识别。

“手圈”又叫手环、腕带,多名妇产科资深医生告诉南方周末记者,1992年时,新生儿普遍采取母婴分离式护理,婴儿出生后要送进婴儿室,手圈制度的实施就是为了避免“错抱”。只要这项制度正常实施,就可以避免因护理人员疏忽大意出现的“错抱”——只有两个婴儿的手圈同时脱落,并被误戴到另一婴儿手上才行,这种可能性极低。

在许敏的记忆中,孩子出生后戴了手圈,上面还写有她的名字和“12床宝”字样。不过,杜新枝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记得孩子当时戴没戴手圈。

河南大学的情况说明中未提及手圈问题,仅表示婴儿的抱被上系有对应产妇床号的圆牌,以此识别婴儿身份。

郭希宽在接受采访时,曾怀疑可能是孩子在洗澡时抱错。不过,警方向许敏通报时却提到,调查表明当年婴儿洗澡时,每次只能洗一个。许敏认为,这就更不会错了。

就许敏的情况而言,还有一个不会与其他孩子发生“错抱”的重要因素——住院病历显示,医生对许敏生产时使用了“胎头吸引”术。据相关妇产科学相关教材,因为负压原理,采用这一手术会导致婴儿头部出现“产瘤”。一位妇产科专家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择期手术的剖腹产婴儿一般不会出现“产瘤”,与有“产瘤”的婴儿区别较大,不难辨别。

“产瘤”一般在婴儿出生数天后才消失。而据许敏回忆,她在孩子刚出生时看了一眼,第二次见到时就隔了一天,是1992年6月17日,护士把孩子抱过来喂奶,她清楚地记得孩子脸上有红斑,“她们说是热毒,回家调养一下就好了”。许敏后来判断,那个时候问题就已发生。又过两天,6月19日,她抱着孩子出了院。

2021年5月8日开庭时,除了追加杜新枝为被告之外,许敏的代理律师还向法庭申请要求淮河医院时任护士郭希志、耿艳玲,时任医生郑引、王社莲等人出庭作证,她们当年都参与了许敏和杜新枝产子过程的处理。许敏认为,无论是警方的通报还是河南大学的情况说明,都没有对以上疑点作出合理解释。这些疑点非常重要,她们得在法庭上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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