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5年至2020年期间,息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质量监督与施工管理站工作人员邹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犯罪。
邹仙违反廉洁从业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多次收受他人礼金、红包等,应予处理。
日前,经息烽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开除邹仙公职,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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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仙违反廉洁从业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多次收受他人礼金、红包等,应予处理。
日前,经息烽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开除邹仙公职,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