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评价社区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我区城市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城市社区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滨政发〔2016〕20号)和《滨海新区2021年度行政村(社区)评星定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2021年大沽街道社区评星定级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大沽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12月6日组织开展2021年度城市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由公共服务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职能科室,组长大沽街党委书记杨之博、副组长大沽街主任范春杰、组员各社区包保领导,各职能科室结合社区述职测评会议、社工自评互评成绩,一并对社工进行年度实绩考评,综合考虑测评结果、工作实绩、日常表现和工作难易程度,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评定考核等次,填写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标准表。优秀人员按照各社区人员比例,按成绩确定推荐人选,报街党工委集体研究、评定考核等次。
为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对于落实贯彻会议精神,树立形象,凝聚各方面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社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鉴定工作信心,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把绩效工资组织好、开展好、实施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推动大沽全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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