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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保险行业车险综合改革正式落地:短期降价、

2020-10-21 14: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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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报告内容摘要】

综合车险改革落地,短期内降价、增保、提质。 据银保监会《关于实施 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车险改革已于 2020年 9月 19日实施落地。 车险综合改革主要内容包括:

(1)车险责任只增不减。交强险总责任限 额从 12.2万元提升至 20万元;

(2)良好驾驶者来年保费可“打折”。费率 浮动系数下限自原有-30%扩大至-50%;

(3)商车险新增六项保障责任, 商车三者险责任限额提升至 10万元至 1000万元区间,保险持续发挥经济 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

(4)在产品责任扩大的同时,商车险的基 准风险保费和附加费率同时大幅下降。此次综合车险改革主要是根据实 际风险状况重新测算了基准风险的保费,包括将附加费用上限由 35%下 调为 25%;预计赔付率由 65%提高到 75%,因此大部分客户的保费有大幅 下降。 三次车险改革,监管从限制底线到放权。 我国车险市场的改革在近 20年 间从未停止。在监管引导下经历了三次车险综合改革。

(1)第一次改革: 2001年在原保监会的引导下,在广东省率先试点改革车险费率,将车险 条款费率的制定和修改权限下放给保险公司。监管主旨是开放车险市场, 鼓励保险公司自主定价及开发多元化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但由于市场 的恶性竞争,车险经营中多次出现“高保低赔”、 “无责不陪”等霸王条款, 第一次车险改革市场化终结;

(2)第二、三次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在 2016年启动。 是在制定统一车险行业基准风险保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保险 公司自主定价权。2016年起将天津等 12个城市纳入第二轮车险试点范围, 2016年 6月,第三轮车险试点范围拓展至全国。 2017年 6月,原保监会发 布《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和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再度下调各地 自主渠道系数及自主核保系数,部分地区最低折扣率至 0.3375。 随着险企 自主定价范围的扩大,监管不再限制车险最低价,险企完全根据自身经 营状况设置系数下限。

责任编辑:bH_0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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