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天,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在出席一个节目时表示,公务员团队有责任效忠和支持特区政府、拥护《基本法》及落实“一国两制”,签署声明或宣誓是具体表明及确认公务员的责任,“是理所当然的事”;如果公务员拒绝签署,会令人怀疑其是否不拥护《基本法》和效忠特区,将会影响升迁。他说,公务员与一般市民一样享有言论自由,但不能违法,在参与政策制定时需要将个人意见放下,对政策或其他事件提出意见时要顾及表达方式及程度,避免惹人质疑。聂德权还表示,公务员一旦违反有关誓言,要视言行是否违法进行处理,如果违反香港国安法,可能要终止其职务;但如果是一般违规行为,政府将会按现有纪律惩处机制处理,严重者可能被革职。
香港公务员指特区政府常规雇用关系职员,分布在各个政府部门,他们的服务范围相当广泛,包括公共工程和设施、清洁和公众卫生、教育、消防、警务等。截至今年6月30日,特区政府雇用的公务员约有 17.73万人(不包括法官及司法人员、廉政公署人员和香港驻外地经济贸易办事处在当地聘请的人员),占香港劳动人口的4.6%,其中约1400人属首长级人员。香港国安法明文规定,香港居民就任公职时需要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一直以来,行政长官、特区政府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履职时需要宣誓。最新施政报告提出,政府将在年内提交《宣誓及声明条例》的修订草案,预计将明确“公职人员”的法律定义及其相关要求。有评论认为,区议员也应当在“公职人员”的覆盖范围内,必须进行宣誓。
目前,香港区议会是在去年黑暴肆虐的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他们是否也属于公务员范围内,目前也处于争议阶段。深水埗区议员李文浩日前在区议会会议期间,公然抛出“在国际社会间,‘中国人’三个字等同于过街老鼠”等辱国言论。“青研香港”召集人陈志豪称,李文浩作为公职人员,在区议会会议中发表侮辱国家民族的言论,涉嫌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他们已分别向廉政公署及警方举报,要求特区政府DQ(取消资格)李文浩。有港媒称,一些所谓的区议员既存在损公肥私、账目不清的经济问题,更有鼓吹“港独”的分裂行径,这种乱象不应该持续下去,完善区议员宣誓就任制度可以拨乱反正,让区议会重回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