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美食

常州一女子惨死绿化带 前男友被抓

2020-11-19 15:18:22
A+ A-
被告人刘吉鹏,男,1996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521231996********,汉族,专科文化,务工人员,住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镇**村**室。被告人刘吉鹏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3月30日被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常州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常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吉鹏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5月3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9年5月31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日已告知被害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刘吉鹏,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2019年6月30日,本院依法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11月份,被告人刘吉鹏与被害人别某某(女,30岁)在网上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12月份以来,刘吉鹏发现别某某与其他男子有不正常往来,并心生不满,多次与其争吵并殴打别某某,导致二人于2019年3月份分手,刘吉鹏离开常州。

之后,刘吉鹏因心理失衡,返回常州并购买小刀赴别某某工作场所要求别某某复合,遭拒后产生报复心理,遂网购两把匕首多次在别某某的暂住地等候,伺机作案。

2019年3月30日凌晨,刘吉鹏在别某某的暂住地常州市新北区**花园小区附近侯得别某某,见其单身,遂采用扼颈的手段将别拖至**花园**幢东侧绿化带内,后用匕首对别颈部捅刺、切割。经鉴定:别某某系遭单刃刀刺、切颈部致血管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被告人刘吉鹏拨打110报警并原地等候警察到来,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匕首等物证;

2.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三进派出所出具的抓获经过、户籍证明等书证;

3.证人别某甲、孙某某、别某乙等人的证言;

4.被告人刘吉鹏的供述与辩解;

5. 常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常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等鉴定意见;

6.常州市公安局制作的勘验、检查等笔录。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吉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吉鹏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责任编辑:bH_03116

关键词: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