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消息,深交所于4月14日发布关于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经查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肖丽娟、李杰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审计林州重机2017年财务报告时未勤勉尽责。
深交所决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肖丽娟、李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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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肖丽娟、李杰存在以下违规事实: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审计林州重机2017年财务报告时未勤勉尽责。
深交所决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肖丽娟、李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