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30日,2020年11月份丽水市共有76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其中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1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的有55人,因发生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被吊销的有20人。
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期满后,以上75人也被限制申领大型汽车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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