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决定书显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江西高院与张玉环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张玉环支付国家赔偿金共计496万余元,包括无罪羁押9778天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该赔偿金额总数创下国内冤错案国家赔偿的最高纪录。此前获国家赔偿数额最高的是吉林金哲宏获得的468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余元。
张民强告诉澎湃新闻,对于这一结果,张玉环及家人表示些许遗憾,但仍选择接受,“领到赔偿金后,张玉环打算先给两个儿子买房,弥补多年来缺失的照料,余下部分留给自己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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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杀人案改判无罪时间轴
1993年10月24日
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男童张磊和张翔被人杀害。
1993年10月27日
警方认定张玉环杀害了同村两个男童,并抛尸水库。
1993年11月3日
张玉环称侦查人员牵来两条狼狗,并告诉他如果不招就让狗把他吃了。在这种情况下,张玉环在1991年11月3日和4日分别做出两份有罪供述。
1995年1月26日
南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因不服判决,张玉环向江西高院提出上诉。江西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1年11月7日
南昌中院重审后作出判决,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玉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玉环再次上诉,江西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并核准原判。
2019年3月1日
江西高院认为其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并作出再审决定。
2020年7月9日
张玉环案在江西高院第四审判庭进行公开庭审。张玉环称口供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作出的,最终江西高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判张玉环无罪。
2020年8月4日
江西高院宣告张玉环无罪,该院负责人向张玉环赔礼道歉。下午6点,张玉环回到了阔别近27年的江西南昌进贤县枕头岭张家村。
2020年9月2日
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索赔共计2234.3129万元。
2020年9月4日
江西省高院决定受理张玉环2200多万元国家赔偿申请。
2020年9月17日
张玉环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三部委提交控告材料,请求追责16名公检法办案人员。
2020年10月30日
江西高院与张玉环达成国家赔偿协议:向张玉环支付国家赔偿金共计496万余元,包括无罪羁押9778天人身自由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