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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深圳金融和资本市场要干这些大事!干货满满!

2021-05-16 09: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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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深圳市代市长覃伟中代表深圳市人民政府作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工作部署中,哪些涉及到金融和资本市场?

关于2021年工作安排,深圳提出了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十大计划”,其中之一是实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计划:培育上市公司和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100家。

据统计,截至“十三五”末,深圳境内外上市公司共450家,五年增加129家。

全面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面,“十三五”期间,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实施,深市主板与中小板合并落地。2021年,深圳将健全私募基金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探索开展数据交易,建设数字货币创新试验区;探索到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

在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深圳将大力实施“湾区通”工程。探索在教育、医疗等领域扩大与港澳专业资格互认范围,争取港澳保险大湾区服务中心落户,加强与澳门在特色金融、文化创意、中医药等领域交流合作,高品质打造一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促进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

在此前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曾17次提及“保险”,从互联互通、产品创新、民生保障等方面对区域内保险业发展作了规划。2020年,《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发布,其中也提出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控股的人身险公司。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设立外资保险集团、再保险机构、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设立经营机构。对符合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和现行外汇管理政策的保险业务,进一步便利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为已购买港澳地区保险产品的内地居民提供理赔、续保、退保等跨境资金汇兑服务等。

展望“十四五”,深圳金融和资本市场如何规划发展?

本次会议除了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外,还有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审查和批准《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在金融和资本市场方面,此前发布的《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下称建议稿)曾提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深化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推出深市股指期货,探索设立“丝路板”,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推动数字货币应用,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扩大金融业、航运业等对外开放,实施国际船舶登记、保税加油等改革,强化深圳天然气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功能,探索建设深圳国际原油交易中心。

建议稿提出,深圳建设全球金融创新中心,打造全球创新资本形成中心,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新发展,推动恢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功能,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前瞻布局新一代金融基础设施,提升金融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水平,完善金融科技产业孵化机制。

在5月13日开幕的深圳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就深圳金融和资本市场发展,委员们也纷纷建言献策。

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厉伟提出要不断完善金融基础设施。“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厉伟委员认为,深圳要不断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在以深交所为核心的股权交易市场中,进一步完善和丰富证券交收金融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知识产权等交易平台;积极探索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的交易模式,建设优质创新资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巩固深圳金融城市地位。

深圳市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委副主任周璇就深圳企业上市提出建议。周璇认为,深圳上市公司在融资能力方面存在短板,2020年在IPO融资额和创投融资方面明显低于京沪。她建议政府建立动态的详尽的企业数据画像,储备更多上市主体资源,并且推动深圳企业选好上市地,善用除深交所外的上交所、港交所等不同交易所的资源。周璇还建议成立“上市并购中心”,推动现有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兼并做大做强。“希望通过多措并举,有效实现深圳金融业的更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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