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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合规指引是引导也是紧箍咒 提高代言合法合规意识

2021-11-08 13:53:08 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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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明星商业广告代言行为合规指引》,明确了明星代言商业广告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明星代言商业广告应秉承先体验、深了解、后代言原则,了解拟代言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违背实际体验感受或者违背公众基本常识作推荐、证明。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出台引导明星规范商业广告代言行为、防范违法虚假代言风险的相关指引。

“明星不得代言未使用过商品”上了热搜,很多网友拍手称快。“瓜子二手车什么的,某明星还要买二手车吗?”有人戏谑答道:“明星可以卖二手车啊。”也有网友称,现实中还真有买二手车的明星。“某女星代言国产奶粉品牌,她给她孩子喝过吗?”有网友表示怀疑,有网友回应说:“她家孩子喝过,在她的Vlog里就有。”网络讨论很热闹,不过,网友对这个热搜可能有误读,误以为“明星不得代言未使用过商品”是新规定,好像只有浙江实施似的。其实,现行《广告法》就有这个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如有违反,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情况,处罚同上。那么,浙江省的这则合规指引,就没有意义了吗?不是的,有意义且意义重大。

众所周知,明星代言问题产品、虚假产品甚至理财诈骗产品,被舆论曝光从而“翻车”的事件很多。然而,让公众气愤和无奈的是,明星很少受到令其肉痛的实质行政处罚,仅是道歉了事。风波过后,又能为下一个可能翻车的产品站台,赚得盆满钵满。固然有执法不严的因素,还与法律不够完善有关。难就难在“明知或应知”不容易界定。这则合规指引就有相关规定:明星代言商业广告应秉承先体验、深了解、后代言原则,了解拟代言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亲自体验使用所代言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确保宣称的功效等内容与实际体验相一致,并保存体验过程相关证据。有了这个规定,明星就负有举证责任了,到时就不好甩锅了。

总体来看,明星代言合规指引,既引导明星规范商业广告代言行为,提高代言合法合规意识,防范违法虚假代言风险,又更细化和更具针对,把禁区红线画得更明显。明星胆敢以身犯险,就有紧箍咒令其付出应有代价。

责任编辑:bH_03116

关键词: 引导 也是 紧箍咒 防范违法虚假代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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