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遂宁市成功上线职工医保省内异地共济功能,取消职工个人账户共济时共济人必须为就医地参保人的限制,进一步满足了参保群众异地就医时的共济需要。参保人员在省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共济功能时,直接分别读取就医家庭成员和提供共济参保人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结算支付更方便快捷。 (相关资料图) 例1:小张为遂宁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遂宁市某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使用其在省内任何城市参加职工保险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个人账户进行共济支付,系统不再限制共济人必须为遂宁本地职工参保人。 例2:小李为遂宁市职工参保人员,其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在省内的任意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使用小李的个人账户进行共济支付。 截至2023年5月25日,全市有450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已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服务,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 如在使用职工个人账户共济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按参保所属地咨询我市医保经办机构。 市本级:0825-2220193; 船山区:0825-5182509; 安居区:0825-3170015; 射洪市:0825-6193010; 蓬溪县:0825-5394126; 大英县:0825-782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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