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排除在人才补贴政策范围之外,一名2022年4月毕业参加工作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将所在地政府告上法院,并获得立案。此事再次引发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话题的讨论。
“非全”研究生提起行政诉讼
今年4月,非全日制研究生刘浩哲毕业后回到家乡河北省石家庄市工作。不久后,他注意到石家庄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了一则《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等5项奖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奖补实施细则)。按规定,符合条件的学士学位毕业生和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别可获得1万元和3万元的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而补贴对象的申请条件之一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5月11日,刘浩哲通过网络询问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是否符合上述奖补申请条件,石家庄市人社局给予的回复是:“按文件规定不可以,此政策只针对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
刘浩哲认为石家庄市人社局的回复违反了相关法律、规范、规章等的规定。5月16日,他据此向石家庄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请求确认石家庄市人社局答复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附带性审查上述奖补实施细则的合宪性、合法性,要求撤销该规范性文件。
申请书中,刘浩哲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条,以及教育部等部委关于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相关通知文件。他表示,教育部已经明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因此“非全”研究生应当与全日制研究生被同等对待。
然而,5月20日,刘浩哲收到了石家庄市政府的不予受理决定书,后者认为石家庄市人社局的答复行为对刘浩哲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故不予受理。无奈之下,刘浩哲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提出确认被告石家庄市政府不予受理决定书违法,并附带性审查奖补实施条例等请求。5月23日中国商报记者获悉,法院对此已立案,标志着此事正式进入法律解决程序。
一位非全日制研究生维权社群的运营者告诉记者,近年来,非全日制研究生群体在面对就业求职上的不公平对待时,大多通过信访、投诉的方式来维权,推动政策制定者改变,而选择用法律武器撬动“顽石”的尚属少见,刘浩哲发起行政诉讼的举动有可能是国内第一例。该事件走向备受“非全”群体关注,或开辟出一条新的维权道路。
多地针对“非全”调整人才政策
因非全日制的学习方式被排除在人才补贴范围之外的,刘浩哲并不是个例。在各网络政务留言平台上,“非全”研究生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被人才政策“拒之门外”的情况绝非少数。为何非全研究生不能与全日制研究生享有同等人才补贴待遇?
近日,有地方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回应。如青岛市人社局表示,“目前,我市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国有企业招聘、落户、就业、创业等方面,非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同等待遇”,但“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一次性安家费政策属于人才引进政策,各地市实施的引才政策和保障措施根据区域发展实际需要存在差异,国家对此无统一规定和要求,目前我市实施的住房补贴和一次性安家费政策未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政策享受范围”。
石家庄市人社局也在回复网友留言中称,“人才引进及补贴政策是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及用人单位需求而制定,具有差异化特征,有一定特殊性。因此,目前还未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人才政策范围,但我市仍在不断探索优化人才政策,例如今年新出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家补贴就是创新突破的体现。”
不过,在此问题上,局面并非是“铁板一块”。全国范围内同样有不少地区调整了政策,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政策惠及范围之内。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南京、无锡、南通、潍坊、烟台、济宁、德州、长沙等20余地“开闸”,在相关人才政策的补充意见中明确2017年改革后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同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