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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王泽远 通讯员 靳保证
2022年11月4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平顶山市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规范(试行)》,明确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副职兼任其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同时对食安办的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及工作保障等进行了明确。
近年来,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安办建设,两次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尤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后,市委、市政府要求市食安委尽快解决基层政府食品安全组织协调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在全市食安系统进行广泛地调研论证,最后形成了改革意见。正如市食安办主任孙国权总结的一样,“这是迈出基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建设至关重要的一步,必将带动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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