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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刘树雅
近年来,南阳市卧龙区财政局将法治财政建设贯穿于财政整体工作之中,实施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该局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财政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纳入科室(单位)年度政绩考核和目标绩效考核。该局党组坚持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财政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严格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分配、重大人事调整集体研究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问题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合同签订等法律事务的作用,确保财政事项民主科学决策。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助力法治建设。该局充分利用各种方式组织财政干部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专题学习了《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处罚法》《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局党组带头参与普法教育,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在系统内开展大比武暨述职述廉评议活动,在财政系统掀起“比学赶超”的热潮,丰富了法治财政建设内涵,有效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积极性,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强化以学促用,提升执法能力。该局采用多种形式举办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培训、金融体系基础知识培训、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培训、农村基层财政财务及基层财政干部培训等70多场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财政执法能力,高效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执法科室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保障全区重点工作和重大工程建设。
四是强化监督制约,推进信息公开。该局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提升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将财政工作职责、重大管理事项决策、执法依据、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内容进行公开,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做好“两个20日内公开”和“两个说明”等法定公开事项。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完善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审批拨付程序,开发短信提醒系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