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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刘俊洋
近期,漯河市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基层财政管理绩效评价工作,旨在建立健全绩效引导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及基层财政建设工作质量。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本次评价采取县(区)自评和市级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漯河市对开展自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层财政管理绩效评价的通知》,指导自评工作,自评面达到100%;对重点评价采用基层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验等方式,对各县(区)农村综合改革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和基层财政建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情况进行评价。
针对此次评价,漯河市下发了《关于2022年度农村综合改革及基层财政建设工作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对获得优秀格次的县(区)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将再次进行重点督导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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