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发布《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企业可根据技术技能发展水平等情况,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专家表示,意见将原有的“五级”技能等级延伸为“八级”,形成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并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为数量庞大的技术工人打开职业发展新通道,有利于进一步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技能人才总量超过2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超过26%。图为来自江淮汽车、哈工易科自动化、永升机械等19家企业的48名技能人才在安徽合肥经开区开展职业技能“大比武”。
现状:高技能人才重要性日益显现
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和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水平工程师和高技能人才队伍。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全国技能人才总量超过2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6000万人,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超过26%,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0%。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的加快,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旺盛。但是,由于技能等级(岗位)设置不健全,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在纵向晋升上存在“天花板”。同时,职业技能水平与使用待遇不能有效结合,难以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和技能人才工作实际要求。
此外,技能人才的地位和待遇水平不高、吸引力不强,也制约着技能人才的发展壮大。目前,技能人才仍然缺乏,尤其是高技能人才更是供不应求。据相关机构预测,仅在制造业十大重点领域,到2025年技能人才缺口就将达到3000万人。
如何解决技能人才短缺问题?专家普遍认为,亟须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引导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立足本职、扎根岗位、实现岗位成长成才。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陈李翔分析,未来制造业中的操作性岗位将逐步被工业机器人所取代,而生产现场的技术指导、工艺管理和生产线运维等技能变得不可或缺。在数字经济时代,随着企业生产运营的智能程度大幅度提高,技术员与工人、工程师与技师间的差异正在逐步缩小,远期甚至将趋于融合,高技能人才的重要性将日益显现。
实际上,近年来,我国开始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先后研究起草了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出台“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同时,要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等,形成横向合作、纵向联动共同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格局。
政策:重构新的职业技能等级体系
为吸引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从而缓解技能人才短缺问题,需要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在此背景下,出台新‘八级工’制度是为了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提高其待遇水平,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刘康说。
据悉,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实行企业工人“八级工资制”,工人的技术等级与工资等级挂钩。20世纪80年代末,技能等级分成五个等级。“需要注意的是,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不是老‘八级工’制度的翻版,而是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重构新的职业技能等级体系,以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陈李翔说。
此次增设的学徒工、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具体有什么要求,其考核评聘工作如何开展?意见指出,学徒工的转正定级考核,由用人单位在其跟随师父学习期满和试用期满后依据本单位有关要求进行,参加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学员按照培养目标进行考核定级。
特级技师评聘工作要在工程技术领域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由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对评审标准、程序和配套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制定方案、组织评审、公示核准等程序组织实施。
首席技师原则上从特级技师中产生。首席技师是在技术技能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在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公认具有高超技能、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首席技师评聘工作要在特级技师评聘的基础上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由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用人单位实施,通过基层推荐、地方或行业评审、公示核准、用人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
在岗位绩效工资方面,意见要求,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制度,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突出技能人才实际贡献,通过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单独的技能津贴等方式,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落实:发挥新“八级工”制度作用
意见明确,“十四五”期末,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普遍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并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匹配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涌现一大批高技能领军人才、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端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引领集聚效应不断扩展,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等级清晰、素质优良的产业工人队伍。
意见要求,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其待遇水平,增强其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吸引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缓解技能人才短缺问题,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同时要求,坚持能力为本、科学评价、效果导向、岗位使用的原则,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那么,如何让新“八级工”制度落到实处呢?刘康介绍,将主要从完善职业标准体系、实行分类考核评价等方面入手,让新“八级工”制度发挥实际作用。
首先,完善职业标准体系,将建立健全由职业标准、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国际可比的职业标准体系,以满足技能评价的需求。
其次,实行分类考核评价,用人单位和社评组织要根据不同类型技能人才的工作特点,实行分类评价。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技术难题等要求;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突出掌握运用理论知识指导生产实践、创造性开展工作等要求;对复合技能型人才,突出掌握多项技能、从事多工种多岗位复杂工作等要求。
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关系广大技能人才的切身利益,意见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从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推动落实、服务保障、监督检查以及宣传引导等工作。
刘康表示,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指导各地各行业企业稳妥有序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在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的评聘中,要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不搞高级技师普遍晋升。特级技师评聘工作要在工程技术领域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首席技师原则上从特级技师中产生,在特级技师评聘的基础上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声音:
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是利国、利企、利民的大事、实事、好事。对国家来说,这是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支撑。对企业来说,这是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基础。对劳动者来说,一技在手,终身受益,是实现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保障。——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童天
行动:
●广东大力推进“广东技工”工程,瞄准10个战略性支柱产业和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江苏推出高技能人才培养“青苗计划”,接轨世赛标准和世界技能发展方向,培养年轻技能大赛选手和行业技能领军人才。
●浙江在全国率先实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和内容上的突破与创新,将技能人才评价权下放给企业,由企业自主设置评价标准、自主认定。
●河南出台政府“购买”高技能人才培训、大中型民营企业推行新型学徒制等举措,支持民营企业技能人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