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快讯

全国首例!提供服务绕过人脸识别,赔偿35万 全球微速讯

2023-04-22 07:54:29 四川观察
A+ A-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月20日,省高院向社会发布《2022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提供绕过人脸识别服务的案子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这也是全国首例关于绕过网络游戏“人脸识别验证”功能、规避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防沉迷措施的不正当竞争案例。

【基本案情】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公司)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在其运营的《王者荣耀》《英雄联盟》《和平精英》等多款电子游戏(以下统称为腾讯游戏)中以“人脸识别验证”的方式完成账号主体实名认证,并对未成年用户采取游戏登录时间限制、游戏时长限制、游戏内消费限制等防沉迷措施。2021年5月,腾讯公司的代理人在“紫罗兰商城”(域名为“7f.pw”)公证购买了“人脸代过”“人脸续过”服务,以及“人脸实体手机”“人脸设备刷机包”,前述服务和商品均是通过特制软件劫持腾讯游戏人脸验证时调取的手机摄像头,并加载预设路径下的“人脸料子”视频(即经编译的特殊成人头像视频),完成虚假实名认证,进而将使用游戏账号的未成年用户认证为不真实的成年用户,规避网络游戏防沉迷措施。

【裁判结果】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因此,腾讯公司在其运营的所有网络游戏中设置“人脸识别验证”功能,并根据实名验证的情况确定该游戏账号是否启动“防沉迷措施”,该措施是腾讯公司网络游戏能够在市场中正常运营的必要条件。腾讯公司的“人脸识别验证”功能虽然并非是一项独立运营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本身也不直接产生收益,但腾讯公司仍有权基于保护其网络游戏正常运营的商业利益而对绕过该功能的行为主张权益。

本案被诉侵权行为的不正当性在于:第一,行为目的是规避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防沉迷措施;第二,行为方式是妨碍腾讯游戏“人脸识别验证”功能正常运行;第三,行为后果既导致腾讯公司为升级、优化腾讯游戏“人脸识别验证”功能额外支出研发成本,又以提供“人脸代过”“人脸续过”服务、销售“人脸实体手机”“人脸设备刷机包”赚取经济利益;第四,从行业发展看,被诉侵权行为的商业机会完全来自于腾讯公司对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防沉迷措施的全面落实,即腾讯游戏“人脸识别验证”功能落实得越全面,则“人脸代过”“人脸续过”服务、销售“人脸实体手机”“人脸设备刷机包”赚取经济收益的商业机会就越多。虽然短期内,未成年用户因绕过防沉迷措施可以给腾讯游戏带来更长的游戏时间或更多的游戏消费,但长此以往,腾讯游戏的安全性、合规性必然遭受贬损,进而对其商业利益产生损害。最后,从社会公益角度看,我国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尚处于发育之中,需要积极引导和保护,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正是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作息、积极参与有益身心健康活动的必要举措。绕过电子游戏人脸识别系统、规避电子游戏防沉迷措施,不仅损害了腾讯公司的商业利益,也有违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目的,应予制止。综上,被诉侵权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腾讯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5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全国首例关于绕过网络游戏“人脸识别验证”功能、规避未成年人网络游戏防沉迷措施的不正当竞争案例。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因此,“人脸识别验证”功能是网络游戏正常运营的必要条件,也是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技术措施。绕过网络游戏“人脸识别验证”功能,不仅以其他经营者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为获利之机,在行为目的、行为方式上具有违法性,扰乱了网络空间的市场竞争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对强化未成年人保护、鼓励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开展公平竞争、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责任编辑:bH_06111

关键词:

点击查看全文(剩余0%)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