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以来,河南省全省法院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实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建设,努力抓好司法办案工作,全面增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建设现代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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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秉承生态系统观,致力于实现流域、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的一体化保护目标。通过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强化生态环境全面系统、整体协同的保护。去年8月,在最高法院和省委批准下,全省法院将集中管辖范围扩展至全省,设立了18个基层法院和郑州铁路运输中院集中管辖一审、上诉和二审环境资源案件,同时省法院环资庭监督指导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构建了覆盖全省的“18+1+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该改革举措得到省委肯定,也被写入相关决定。
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
全省法院坚持“两山”理念,将最严法治、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有机统一。通过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合一”职能,惩治犯罪、保护生态、修复环境,实现了更蓝天、更绿山、更清水的目标。2022年1月至2023年6月,全省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8738件,审结16867件,结案率达90.01%。重点惩治破坏生态犯罪,教育引导社会公众保护生态,有效审结破坏自然保护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矿产资源等刑事案件。法院还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平衡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和保护环境的关系,审结民事案件8168件。同时,通过判决和行政诉讼,支持行政机关合法行使职权,打击破坏生态违法行为,实现环境资源的保护和修复。
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
省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法庭,实现了专门机构在三级法院的全覆盖。通过聘任专家、建立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库等举措,提升了环境资源审判的专门化水平。同时,倡导三审合一,强化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加强法治宣传
全省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黄河保护法宣传、六五环境日宣传等方式,积极宣传法治精神。发布了多批次典型案例,借此来震慑、教育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与相关单位合作,推动黄河保护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同时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了生态保护的社会氛围。
构建生态协同保护大格局
通过与相关部门合作,推行“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加强森林生态保护。与省水利厅等单位合作,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共同强化水生态保护。与其他省份签署合作协议,加强跨区域生态保护,为生态安全建设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全省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通过建设现代化审判体系、积极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推进专门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以及构建生态协同保护大格局,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