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制度指出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优先股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优先股的特点和优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优先股的特点
(1)优先股通常事先有确定的收益率红利。
(2)优先股权利范围小。优先股的股东一般不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是不具备表决权的,但是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具有表决权。表决权有限,财务管理中对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有严格的限制。但是,当召开会议讨论与优先股股东利益相关的事项时,优先股股东拥有表决权。
二、优先股的优缺点
1、优点主要有:
(1)可以提高公司的声誉。发行股票筹集的是主权资金,普通股本和留存收益构成公司借入一切债务的基础。拥有更多主权的资金,我们可以为债权人提供更大的损失保护。因此,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可以提高公司的信用。
(2)无固定到期日,无需还款。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是永久性的,可以在公司持续经营期间进行长期使用,同时还可以对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保障。
(3)无固定的利息负担。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认为适合分配股利的可以分配给广大的股东;如果公司有少量的盈余,或者有盈余但出现资金做空的情况,可以少分红或者不分红。
(4)融资风险较小。因为普通的股票无固定的到期日,所以不用支付固定利息,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也就不存在了。
2.缺点主要包括:
(1)资金成本高。一般情况下,股票融资的成本是大于债务资金的。
(2)控制权容易分散。当企业发行新股的时候,出售新股和引入新股东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出现分散的情况,公司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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