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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税务局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应享尽享

2023-07-10 18:01:38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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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 胡素霞)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新政策出台后,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税务局依托微信、微博、12366和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同时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推送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知尽知、早享快享。

近年来,国家聚焦创新发展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化上做足了文章,一方面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一方面享受政策时间提前。在河北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彭志军看来,7月预缴申报时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企业来说利好是显而易见的,提前3个月享受政策红利可以有效为企业减轻负担。石家庄市冀荣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其正在进行的高纯度甲硫氨酸工艺优化研究正到了关键阶段。“我们上半年可以享受大概120万元的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享受时点提前,意味着我们现在手头多了18万元,对项目顺利推进更有底气了。”该公司财务经理韩建峰在收到政策推送后算了一笔账。

为确保政策红利直达企业,石家庄市税务局依托研发费用政策落实工作推进台账和重点培育企业清册、研发政策清册、辅导服务清册“一账三册”,从研发立项、会计核算、费用归集、享受优惠等方面对企业开展全流程辅导,持续推广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享受流程“九步法”,帮助研发费用归集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微企业准确归集、便捷操作。

石家庄市税务局所得税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在7月份预缴申报时,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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