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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征集电子商务创新示范项目的通知》,对直播电商创新发展、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农副产品拓展线上销售渠道给予支持,符合标准的项目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资金支持。
直播电商的快速发展给线上消费增添了新动能。根据《通知》,北京将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品牌商拓展直播销售渠道,自建或对接网络直播平台,搭建专业或独立的网络直播场景,升级直播带货技术手段,提升线上消费体验;支持网络直播平台、北京特色直播电商基地、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升级直播软硬件设备,优化网络直播场景及技术,提高直播领域服务能力和运营能力,赋能北京品牌企业直播业务。
线上与线下的融合已成为未来消费市场的发展趋势。《通知》提出,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品牌商运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优化服务体验,丰富线上服务供给,打造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发展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即时零售等新型消费,加快线上线下消费高效融合;支持主要面向商品性消费的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建设,为商贸流通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在线交易、消费评价及推荐、消费大数据分析等服务。
根据支持标准,商贸流通企业年均交易额应不低于2000万元,或年均网络零售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相关品牌商应具备独立的商贸销售主体,年均网络零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直播(电商)服务机构应经电商平台、直播平台认证或备案,年均助力北京品牌企业实现成交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或年均网络零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
北京还将支持农副产品拓展线上销售渠道,鼓励电商平台、农贸企业等自建或对接农副产品线上交易平台,提升产销对接、信息整合、营销推广、在线交易等综合服务能力。该项支持要求电商平台和农贸企业应具备独立的商贸销售主体,年均交易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年均网络零售额不低于500万元。
《通知》明确,北京将对建设项目相关的软硬件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费用,按照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