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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崂山区创投风投政策再加码 覆盖“募投管退”全链条

2023-08-05 17:46:34 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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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崂山区制定、印发了《崂山区促进创投风投机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用百分百的诚意邀请创投风投机构来崂山投资,来崂山发展。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8月4日崂山区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青岛金家岭金融聚集区管理委员会产业规划与发展部部长周志芳介绍说,此次《若干政策措施》内容在全面叠加《青岛市进一步支持打造创投风投中心若干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额外给予8项支持措施,基本形成了覆盖创投风投机构“募投管退”发展全链条的政策体系。

支持“募”的政策措施

市级政策层面,实缴资金达到2亿元以上且符合一定条件的, 按照实缴资金的1%给予奖励, 最高2000万元。实缴资金达到100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创投风投机构, 给予5000万元奖励。同一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在管的基金符合一定条件的, 实缴资金可合并计算。

《若干政策措施》给予的额外支持,对实缴规模超过1亿元且存续期超过一年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按照实际募资额的1‰给予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奖励;对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助力崂山区打造“四新”经济聚集区起到重要支撑作用且规模较大的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区政府引导基金或区属国有平台公司优先配资。

支持“投”的政策措施

市级政策层面,创投风投机构投资青岛市辖区内非上市企业并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其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创投风投机构投资青岛市种子期项目和人才企业, 且持股超过一定期限的, 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创投风投机构通过股权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将符合24条产业链发展方向的拟上市企业主体迁入青岛市,持股超过一定期限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按其对拟上市企业主体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

《若干政策措施》给予的额外支持,创投风投机构投资崂山区辖区内非上市企业并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其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创投风投机构将符合崂山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青岛市外项目引入崂山区,按项目市外实际到位额最高给予2‰奖励。

支持“管”的政策措施

市级政策层面,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实际管理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的, 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 实际管理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的, 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若干政策措施》给予的额外支持,在崂山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在完成第一个基金产品备案并开展第一次投资活动后,每家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崂山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注册年度起连续5年内,按照其在崂山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年租金给予前三年100%房租补助,后两年50%房租补助,同时将结合管理私募基金规模、税收贡献、人才引进、业内影响力等维度进行评价形成综合贡献指标,对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给予5年区级综合贡献80%的奖补。

支持“退”的政策措施

市级政策层面,鼓励设立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 支持S基金承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份额, 按照交易结算金额的1%给予奖励。

《若干政策措施》给予的额外支持,对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现项目退出的,将结合私募基金实缴规模、税收贡献、投资崂山区企业情况等维度进行评价形成综合贡献指标,按照贡献情况对私募基金给予市区两级综合贡献70%-90%的奖补。

周志芳表示,《若干政策措施》力求在未来五年具备全国竞争力,促进创投风投资本持续集聚崂山。

“不同于其他地区基金小镇仅以税收政策吸引私募基金注册落户的做法,《若干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崂山区新兴产业基础良好、双创资源丰富的优势,重点加大对创投风投机构投资崂山区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机构‘投小投科技’,支持崂山区实体经济发展。” 周志芳说。(中国日报青岛记者站 解传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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