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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拟发行300亿中小银行专项债补充11家机构资本 专项债期限为10年每半年付息一次

2022-08-19 10:32:24 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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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各地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方案渐次出炉,甘肃省拟发行额度为300亿元的专项债用于补充11家金融机构资本。

8月15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显示,甘肃省财政厅发布通知称,为支持甘肃中小银行发展,决定公开发行2022年甘肃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2022年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十七期),计划发行总额为300亿元,期限10年。募集资金将投向兰州农商行、武威农商行、甘肃省联社等11家农村金融机构。这是自2020年7月中小银行专项债券方案面世以来,首次有专项债用于注资省联社机构。

根据披露,上述30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期限为10年,每半年付息一次,存续期内第6-10年每年按发行规模的20.00%偿还本金。

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债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

而后各地专项债券陆续落地,中诚信国际统计的数据显示,自2020年7月以来,我国已陆续发行2235亿元专项债支持20省的320家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另据标普信评报告,专项债支持的中小银行中,农村金融机构(农商行、农信社、农村合作银行)占比达到9成左右。按照资金支持规模来看,专项债接近2/3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农村金融机构,1/3用于支持城商行。

今年以来,专项债事项仍在推进过程中。据悉,辽宁省财政厅于4月14日发行了135亿元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募集后通过辽宁金控注入丹东银行、营口银行、阜新银行、朝阳银行、葫芦岛银行,用于补充资本金。

根据辽宁省1月份发布的《省委省政府金融改革化险工作专班办公室会议纪要》(第49次会议)原则同意了第一批城商行专项债发行额度,其中丹东银行20亿元、营口银行30亿元、阜新银行30亿元、朝阳银行25亿元、葫芦岛银行30亿元。据悉,年内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的辽宁省与甘肃省,均为连续两年发行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的省份。

财经网金融了解到,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上半年,经国务院批准,已向辽宁、甘肃、河南、大连四省(市)分配了1030亿元专项债额度。近期,还要批准一些地方的专项债发行方案,预计到8月底,将完成全部3200亿元额度的分配工作。

同时,银保监会也在7月底召开的2022年年中工作会议时指出,下半年要稳步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改革化险工作,具体工作之一是要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

责任编辑:bH_05230

关键词: 专项债期限 甘肃中小银行发展 金融机构资本 注资省联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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