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何给法院提供反担保
给法院提供反担保的方式如下:
1.抵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
2.质押,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第三人占有,确保第三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
【资料图】
3.保证,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财产和信誉确保第三人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所提供的担保。
二、反担保具备的要件有哪些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5.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6.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三、反担保的从属性具体体现在什么方面
反担保的从属性具体体现在:
1.本担保合同无效,反担保合同当然无效。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在反担保合同中约定,反担保合同不因担保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2.一般情况下,主合同无效会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进而使反担保合同也无效。找法网提醒您,当担保合同的效力因当事人的特别约定而独立于主合同时,或担保合同中约定有见索即付或者见单即付条款时,担保合同的效力不受主合同的影响。
3.因担保合同无效导致反担保合同无效时,反担保人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反担保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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