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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完成2023年春办学评估(试点)工作

2023-07-06 10:42:42 浙江开放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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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图)

日前,学校向参加首批办学评估(试点)工作的12家单位反馈评估结果。

本次办学评估(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全省开大体系办学规范程度、保障水平和教学质量,做好综合改革“后半篇文章”。结合全省开大体系实际情况,学校印发《浙江开放大学体系办学评估指标》。评估指标包括办学定位、体系办学、条件保障、教学运行与效果、质量管理、终身教育、创新与服务、学分银行等八个方面内容,涵盖了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评估过程采用了自查自评、远程评估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的形式。

参加首批办学评估(试点)工作的单位有:金华开放大学、衢州开放大学、台州开放大学,浙江开放大学萧山学院、浙江开放大学富阳学院等12家办学单位。今年3月,学校召开办学评估(试点)工作培训会,各参评单位评估工作负责人、校本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评估专家组解读了办学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共同研讨办学评估准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4月下旬至5月下旬,学校成立由浙开大相关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普通高校专家和开大体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组织开展远程评估和实地评估工作。评估期间,专家组通过审阅自评报告和打分表、网上检查、电话访谈、远程与现场听评课、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察、师生访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学生动态、教师教态、学校生态,对办学单位进行全方位诊断。

根据评估(试点)工作反馈,各参评单位在办学中涌现了不少优秀典型案例,形成了办学特色亮点,同时也在综改方案落地、学历教育教学环节安排、终身教育统筹指导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后续将根据相关单位的整改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据悉,近期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秋办学评估参评申报工作。学校将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理念,逐年分批次对全省开大体系办学单位进行全面评估,到2025年完成对全省开大体系所有办学单位的评估工作。

责任编辑:bH_0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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