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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杜美丽 通讯员 吴宏伟 魏光
为确保权利人合法利益,博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土地登记行为中的“四邻签字”,即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现场调查、测绘时,界址的认定必须有本宗地及相邻宗地使用者亲自到现场共同指界,并签字认可。
据悉,焦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需要办理其管辖内国道207的土地证,因该条国道涉及与博爱县金城乡沁河北、南邱村、刘村、张武村、武阁寨村交界,情况复杂,按照规定完成四邻签字盖章,权籍调查完毕后才能登记发证。为妥善处理相邻关系,避免矛盾与纠纷,博爱县不动产中心成立专班,抽调骨干人员协同中玮测绘公司,顶高温冒酷暑多次到金城乡政府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调解职能,经过现场调查、测绘,界址的认定。目前已为焦作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首次登记业务并发证,受到了一致好评。这也是博爱县自然资源局打造创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果。
博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寻求妥善处理方法,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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