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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西安高新区逐渐形成了人人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日,西安公安高新分局创汇路派出所民警和辖区群众就一起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1月30日,创汇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辖区纬二十六路附近有一只猫头鹰卡在树丛中,由于知道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不敢随意处理。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开展救助工作,发现猫头鹰半只身子卡在树枝间隙中不得动弹。随后民警与群众合力将猫头鹰从树丛中救出。经初步检查,猫头鹰身体无明显外伤,但受到惊吓无法起飞,民警用纸箱将小家伙小心翼翼的带回派出所。
为了使猫头鹰得到更好的救助,民警联系了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将其转交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工作人员手中,待进一步检查后,如果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将择机将其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种类很多,在我国分布区域较广。广大群众如有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要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切不可私自圈养或者盲目处理,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关注、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中来,让我们共建和谐生态环境。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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