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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推进司法建议落实作为全方位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结合点、切入点,紧盯十大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与行业领域综合治理有机结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为推动扫黑除恶司法建议落实落地,近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明丽带队,先后前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通过座谈、查阅台账等方式对发出的司法建议进行回访。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塔城中院司法建议书后,通过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等措施,持续强化商品流通领域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辖区内各类商品的监管排查,从监管环节遏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收到塔城中院司法建议书后,一方面加强合规管理,对农险工作开展合规专项巡查,塔城分公司党委书记带队入驻沙湾支公司开展了为期25天的巡查自查工作,对违规现象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另一方面,加大纪法教育培训和农险专项培训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改,教育督促广大员工合法合规经营,并组织参与农险的工作人员签订了《农险廉洁从业承诺书》。
明丽副院长向两家单位宣讲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安建设条列》,对两家单位落实司法建议情况作了总结点评。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能够认真落实司法建议要求,认真排查薄弱环节,有力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防范了风险,减少了矛盾,实现了司法建议“落地有声”。
近年来,塔城地区两级法院着眼“标本兼治”,把扫黑除恶斗争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司法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查漏补缺、完善管理、改进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助力和谐社会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胡俊鹏)(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