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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杜美丽 通讯员 李奇鑫
近日,内黄县林长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内黄县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在全县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检察监督助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格局。
《方案》提出,县设立“林长+检察长”联络办公室,建立“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林长、检察长以及“林长+检察长”成员单位、联络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方案》明确,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调查协作和检测鉴定技术支持、联合专项整治、联合调研、公益执法林和公益诉讼监督员等七项协作机制。
《方案》要求,要充分认识“林长+检察长”在协同推进林草湿等生态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加强沟通协作、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地生效;将“林长+检察长”工作纳入全面推行林长制重要考核内容,与推行林长制工作一同考核;各级林长办公室和检察机关要大力宣传“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全面推行林长制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总结推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经验,通过以案说法、法治宣讲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保护林草湿等生态资源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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