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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姚光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漯河市召陵区医保局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与多种保险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多措并举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
部门协作确保应保尽保
该局积极与民政、财政、乡村振兴、卫健委等部门协调合作,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人员信息及时导入医保系统,确保应保尽保、不漏一人,保障了符合条件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人员就医即可享受救助待遇。
实施三重制度 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一是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主体保障功能,落实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享受同等的居民基本医保待遇;二是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倾斜保障政策;三是按照“先保险后救助”的原则,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救助对象按规定实施救助,合力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化解因病致贫返贫
该局对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重点监测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后,政策范围内年度自付费用超过1.4万元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到及时预警。同时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比对,协同做好风险研判和处置工作。
漯河市召陵区医保局通过政策宣传与落实,使困难群众就医结算更方便快捷,充分发挥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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