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巩固提升违建墓地专项集中整治成果和违建墓地长效治理工作,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及上级占用草原林地耕地违建墓地专项集中整治会议精神,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整治”的工作思路,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占用草原林地耕地违建墓地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从 2022年7月1日起到7月31日,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占用草原林地耕地违建墓地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在治理区域实现“坟堆硬的变软、大的变小”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依法治理全镇公路(国省干道、县乡道路、旅游公路等)、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占用草原林地耕地的违建零散坟墓和历史遗留集中埋葬点中的“住宅式”墓地、硬化墓、活人墓及其附属建筑(墓碑、围墙)等。
三、整治时限
2022年7月10日前,自行拆除全镇公路(国省干道、县乡道路、旅游公路等)、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占用草原林地耕地的零散坟墓、“住宅式”墓地、硬化墓、活人墓等,每座进行300元奖补。对规定时间内仍未自行迁埋或拆除的,由镇政府牵头,依法统一处理,不予进行奖补。
四、整治措施
(一)对“活人墓”一律彻底拆除,恢复土地原貌。
(二)对范围内的硬化墓要坚决依法拆除、铲除硬化墓硬化物及其附属物和私自圈地围墙(硬化设施包括石头、砖头垒砌、界桩、石材、钢筋混凝土等)。
(三)请坟墓相关权利人或亲属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内,对坟墓按照相关要求自行处理。对于通知期满无人认领的坟墓,由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法依规予以强制处理。
五、相关事项
(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执行。
(二)希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配合,主动投身到本次专项集中整治工作中,共同营造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丧葬新风尚。
正镶白旗星耀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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