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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科技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促进中国传统工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长久保护和永续利用。
传统工艺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门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提出,要推动项目分类施策,开展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情况评估,对于传承困难、在现代生活中缺少应用场景的项目,建立急需保护项目名单,加强抢救记录、鼓励传承实践、实施动态跟踪,帮助其拓展在现代生活中的应用。
《通知》要求,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对国家级传统工艺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全面系统记录;认定一批传统工艺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等,开设传统工艺相关专业和课程;建立职称评审向优秀人才倾斜机制,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代表性传承人,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职称系列规定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支持相关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推动传统工艺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工作格局,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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