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10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规范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日前,民政厅会同13个省直社会救助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将于7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据悉,该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扩大了全省兜底保障覆盖面。通过认定后,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其他社会救助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根据职能职责给予相应救助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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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兜住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什么是低保边缘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依据《认定办法》进行确认的家庭。
据介绍,做好这部分对象的识别认定、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将有利于进一步兜住兜准兜好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也有利于通过救助帮扶方式帮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解决困难、走出困境。
根据《认定办法》,在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方面,对低保边缘家庭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刚性支出的界定范围和界定,明确了8个方面的排除性条款。其中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存款、理财、基金、有价证券、债券、投资型保险等金融资产总值人均高于当地公布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6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2套(含)以上产权住房或商品房,且人均住房面积超过当地人均住房保障面积2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调查;故意隐瞒家庭成员真实收入、家庭财产、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等情形。
在申请主体方面,本省户籍居民申请救助帮扶,需要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的,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有效统筹各部门救助帮扶政策资源
近年来,伴随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临时救助等制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对象的层次更加清晰。同时,政策标准量化、认定条件界定所形成的低保边缘家庭,经济状况虽略好于低保家庭,但也存在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风险,有的存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具体困难。
据民政厅社会救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初,“制定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等配套政策”被写入了《2022年四川省政府工作报告》,《认定办法》的出台为全省各地开展认定工作提供政策支撑,为其他社会救助部门针对低保边缘家庭制定救助帮扶政策提供依据,为各地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提供采集标准。
《认定办法》在职责上,明确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统筹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县级民政部门负责低保边缘家庭的确认工作,县级及以上社会救助相关部门根据职责,配合开展对象认定、救助帮扶相关工作。在程序上,明确申请民政救助的居民家庭,直接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申请其他救助政策需要认定低保边缘家庭的,由受理的相关部门委托民政部门组织实施。在结果运用上,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其他社会救助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根据职能职责给予相应救助帮扶。
“《认定办法》的出台,将有效统筹各部门救助帮扶政策资源,确保对象认定与住房、医疗等救助政策有效衔接,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