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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2年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22年以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高位推动、凝心聚力创建“创新干 创一流”党建品牌,以“五个争先”工作思路和打造“五个一流队伍”建设目标,完善考核机制,工作成效显著。2021年荣获国家、自治区和市级表扬表彰28项,2022年一季度获部级荣誉表彰2项。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江介绍,贵港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的环境空气质量信息, 2022年贵港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截至11月10日,贵港市累计启动应急响应12次64天,加强管控5次6天,自治区预警贵港市出现的60个污染天,实际发生了26个污染天,比预计减少了34天。对重点区域的污染源排查,10月以来,市级督查巡查发现问题数为2348个,立行立改2240个,挂牌督办问题21个,及时消除污染源,有效减少污染物产生。
贵港市科学统筹水污染防治工作,水环境总体质量保持优良,主要江河湖库断面水质保持优良,无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市级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年达标,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已完成,无返黑返臭现象。主要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年均值均保持在Ⅲ类及以上标准,2022年地级市地表水水质在全国337个地级市中保持排名前30位。
黄江称,今年以来,贵港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40件,罚款金额1048多万元,其中,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13件(查封扣押4件,移送拘留3件、环境污染犯罪6件)。
此外,贵港市“双百双新”项目审批率排全区前列,环评报告书和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提速91.7%和86.7%。2022年来全市审批项目共250个,涉及总投资额319.16亿元;受理审批事项1128件,按时办结率100%。全市“双百双新”项目28个,已审批19个,审批率68%。全市核发104张排污许可证,完成141家企业排污信息登记。
贵港市大力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截至目前,贵港共建成自治区级生态村160个,市级生态村516个,生态村占比达73.7%;自治区级生态镇52个,生态镇占比达70.3%;在贵港市5个县(市)区中,有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桂平市),自治区级生态县(市)3个(平南县、港北区、覃塘区),生态县占比达80%,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2年,平南县被自治区列入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推荐名单。(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