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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和亚龙
7月1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表彰第三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决定》(豫政〔2022〕26号),鹤壁市财政局被确定为“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近年来,鹤壁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大力支持指导下,聚焦“法治财政”建设,结合财政行政执法职责,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全力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鹤壁财政工作持续保持全国全省前列,形成了鹤壁财政经验,先后荣获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财政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财政管理工作先进市县等40余项国家、省、市级荣誉。
强化组织领导,“一套班子”抓机制
该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集中解决各类依法行政各类问题。
营造良好氛围,“两个维度”抓宣传
该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治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扩大宣传广度。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多种形式,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和“七五普法”活动,通过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等“六进”方式,累计宣传10000余人次。二是挖掘宣传深度。采用公众号、电子屏、新媒体平台、门户网站、宣传栏等渠道,争取全方位、全领域、全覆盖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凝聚民心民智民力,强力推进法治鹤壁建设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三个严格”抓规范
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资格。一方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另一方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根据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对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与1次行政执法的工作任务进行督查,形成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与、随机抽取、统一调度,跨科室、跨业务联合协同的执法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建立健全亮证执法、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事先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法制审核、审批、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行政执法流程,财政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全部持证上岗并亮证执法。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培训制度。每年通过“引进来”聘请高校教授或“走出去”到优秀高等学府学习先进财政业务和法治依法行政专题培训。2021年邀请省财政厅专家举办“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主要精神解读”“政府采购业务”等专题讲座20余场,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和市直部门财务负责人共2000余人参加。
2022年,鹤壁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真抓实干,求实奋进。以成功创建“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制度机制,补齐短板弱项,将法治工作与财政工作实际深度融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项工作,持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建设“法治财政”,为全面推进鹤壁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