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退市的具体条件?
交易类:1、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2、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3、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市值低于5亿元;4、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人数低于400人;5、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行为。
财务类: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一亿元;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4、其他认定的情况。
规范类:1、在规定时间未披露年报或者半年报;2、财务报表出现重大差错或者虚假记载的;3、因信息披露存在重大缺陷,在规定期限未改正的;4、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发生变化的,导致连续20个交易日不符合上市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未解决的;5、强制解散;6、法院受理重整、和解和破产的;7、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创业板退市有哪些新规定?
创业板退市新规取消停牌,恢复上市;完善退市标准,增加市值退市指标,取消单笔连续亏损退市指标,推出“扣除非净利润和1亿以内营业收入”的合并财务退市指标;建立退市风险预警和*ST制度,加强风险预警。
创业板退市新规例详情:
1.财务指标方面,将净利润的连续亏损指标改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小于1亿元”的综合指标,纳入审计意见指标,全面应用。退市触发期统一为两年,及时淘汰既无盈利也无收益的空壳公司,实现准确快速清算。
2.标准指标方面,增加“信息披露或规范操作存在重大缺陷且未按期纠正”的指标,强化公司合规披露和规范操作意识。
3.新的退市规则优化了退市流程。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退市交易不再设定退市期限;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或更正财务会计报告的退市触发期统一调整为四个月;重大违法行为强制退市的暂停时间由“知道行政处罚通知或者司法判决已经送达”转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判决生效”,给投资者更多的交易机会。
4.创业板新规则加强风险预警,对金融类、规范性类和重大违法类退市设定*ST,并根据风险程度的差异,优化各类退市情况下风险预警公告的时间和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