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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的孙子偷偷拿奶奶手机玩游戏花光了她近两万元积蓄

2020-11-10 08: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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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父母的账号登录,反复充值数十次,退款审核取证难”……“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今年以来层出不穷。据江苏新闻报道,53岁的盐城人汪卫林目前租住在南通,靠收废品维持生计。11岁的孙子偷偷拿她手机玩游戏,并用支付工具充值,花光了她近两万元积蓄。

汪卫林最近查看手机时,发现:“手机上有短信发了充多少多少钱。后来我到银行一查,才知道钱没了。”汪卫林回来后询问情况,11岁的孙子说出实情。前一天晚上,他趁奶奶不注意,用手机玩了几个小时游戏,并多次充值。汪卫林说,孙子父母离异,带大这个孩子就成了她的责任。银行卡里近两万元是汪卫林夫妻俩三年的积蓄。一下子被孙子玩游戏花光,两口子非常痛心。汪卫林跟游戏客服联系,对方没有明确答复。无奈之下,她选择了报警求助。警方通过和客服联系,核实了的确充值接近两万块钱,客服说尽快解决。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江苏公共·新闻电视台节目视频显示,账单中充值所购买的商品为王者荣耀点券,商户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王者荣耀为腾讯游戏旗下游戏品牌。腾讯游戏是国内最大的网络游戏社区,隶属于腾讯互动娱乐。腾讯互动娱乐旗下涵盖腾讯游戏、腾讯文学、腾讯动漫等多个互动娱乐业务平台。

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按照上述规定,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为游戏充值的,需要经家长的同意,追认,充值行为才有效的,所以孩子为游戏充值后,如果家长不追认的,游戏公司就需要退还充值的款项。如果是8周岁以下孩子为游戏充值的,需要由家长实施,孩子自己充值是无效的,游戏公司也要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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