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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遂宁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公开审理某金融机构高管杨某、任某、李某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 案情回顾 公诉机关起诉指控,三名被告人利用金融高管的职务便利,在贷款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款,违法审批发放贷款过亿,三人涉案受贿金额总计人民币1451.869万。公诉机关提请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三名被告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充分调查,合议庭有序引导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资阳监管分局、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资阳办事处以及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遂宁办事处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代表共计60余人到场旁听,并参观遂宁中院廉政文化展厅、法治教育展厅,强化警示教育,提高党性觉悟,涵养廉洁文化。 旁听人员在休庭后纷纷表示,只有守住不贪的底线才能守住本心,长久以来,反腐力度持续不减,“莫伸手,伸手就会被捉”。作为公职人员,要具备守规守纪的意识,坚决不能踩“三线”,要将反腐败当作一场彻底的自我革命。 (来源: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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