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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祖璐营
今年以来,三门峡市财政局立足早谋划、早推进、早落实,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补发工作,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所辖县(市、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人均每月134元标准。
高站位抓结合促推动。该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精心策划实施,会同人社部门认真研究政策,出台提标文件,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高站位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本次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是继2020年7月1日以来的又一次调整,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城乡居民的关心和关怀。
重参保促扩面提质量。在做好待遇提标工作的同时,该局还在提高缴费水平和参保扩面上下功夫,主动与人社、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税务等部门对接,梳理排查全市特困、低保、残疾等特殊人群参保信息,全面落实困难群众代缴保费等优惠政策,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乡镇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推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不断提升全民参保意识,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选择较高缴费档次,提高人均缴费水平,扩大参保率和覆盖面。
强沟通重协调推落实。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政策落地落实,该局积极与人社部门沟通协调,多方宣传政策,提前摸清待遇领取人员底数,提前做好提标补发资金预算,确保待遇提标、补发“不漏一人,不少一分,应发尽发”。同时,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共计筹措财政补助资金52025万元,确保提高待遇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其中,1-2月已拨付7570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共惠及全市309785名城乡居民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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