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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土地补偿安置、宅基地使用上与男子有平等的权力。”3月7日,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在中北文化广场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公益诉讼普法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主要聚焦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人身和人格、财产等方面的权益保障,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妇女权益保护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职责和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为群众提供法律、心理等方面的现场咨询,并耐心解答群众询问的妇女维权方式和法律难题。该院通过开展宣传,引导广大妇女群众主动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帮助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水平。
宣传活动结束后,检察干警又陆续走访了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辖区部分超市等,对妇女权益方面的案件线索进行了排查。
鹤山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优势,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做深、做细、做实妇女权益保障各项工作,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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