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行业再迎变革。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管理办法》明确,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调味电子烟。在销售方面,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管理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同时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影响范围扩大
继2021年12月2日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发布了《管理办法》。与《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管理办法》新增内容9条,删除内容4条,表述调整27条。
其中,《管理办法》对于电子烟定义表述进行了调整:将原来《电子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电子烟“是指产生含烟碱(尼古丁,下同)的气溶胶供人抽吸的电子传送产品。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不包括已纳入卷烟管理的加热卷烟。不含烟碱或者不用于传送烟碱的类似电子烟的产品不应标称为电子烟并应当在包装上以明显的方式标明‘本产品不含有烟碱(尼古丁)成分’或‘本产品不用于传送烟碱(尼古丁)’”修改为“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
事实上,2021年11月1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正式公布施行,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北京中伦文德昆明律师事务所、烟草新型烟草领域律师唐顺良看来,《管理办法》表明没有限定烟碱,没有分本草、加热不燃烧等,定义范围扩大。
更大的影响或许在于调味电子烟。《管理办法》指出,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调味电子烟。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FLOW福禄、铂德Boulder、KMOSE刻米等多家电子烟企业有西瓜味、老冰棍味、咖啡味、葡萄味等各类口味的电子烟。
有网友表示支持,称“口味多青少年更容易吸,应该限制”“电子烟的味道比烟还难闻,支持这样的决定”“早该如此”,但也有网友表示“电子烟烟草味是最难抽的”,还有部分消费者准备囤一批各类口味的电子烟。
对于新政策,已经有企业准备改变了。电子烟企业YOOZ柚子相关负责人称,公司之前已在去年初次公布相关细则的时候就布局合规性产品(烟具、烟油等)的调试及研发,现阶段会更进一步根据细则要求进行调整工作。
主营电子烟油的深圳市艾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说:“我司一贯认为,电子烟作为减害产品,口味上不能超越烟草产品的边界,面向国内销售的所有的产品研发和口味调制应该完全立足于烟草口味本身,并根据相应国家标准,只从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口味的试配与微调。”
14只个股涉及电子烟概念
强监管消息发布后,在资本市场也引发了剧烈讨论。受该消息影响,在美股上市的电子烟龙头企业雾芯科技股价应声大跌,3月11日收跌36.32%,这也使得A股相关上市公司3月14日股价迎考。
Wind数据显示,A股共有陕西金叶、亿纬锂能、劲嘉股份、盈趣科技、华宝股份、顺灏股份等14只个股涉及电子烟概念。诸如,劲嘉股份生产的新型烟草制品包括加热不燃烧烟具、电子雾化设备(换弹式、一次性)等;亿纬锂能的小型软包电池主要应用于可穿戴设备、电子雾化器(即电子烟)、蓝牙设备及其他物联网终端。在各相关公司的股吧中,上述政策的出台也引起了股民的激烈讨论。
从总市值来看,截至3月11日收盘,上述14只个股中,总市值最高的个股为亿纬锂能,为1449亿元,也是唯一一只市值破千亿元的个股;劲嘉股份、盈趣科技紧随其后,总市值分别为211.1亿元、201.4亿元;华宝股份、东风股份、金城医药3股总市值在100亿-200亿元之间;田中精机总市值最低,为22.51亿元。
从股价来看,截至3月11日收盘,上述14股中,亿纬锂能股价最高,为76.31元/股;剩下13只个股股价均在40元/股以下,美盈森、顺灏股份两股股价不足5元/股。
另据统计,上述14股中,有7只个股对外剧透了公司2021年的业绩情况,其中,田中精机、顺灏股份、科瑞技术3股预计2021年归属净利润同比下滑。在行业监管收紧之际,电子烟企业如何提升自身盈利能力将迎来考验。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还新增了对电子烟相关企业IPO的政策要求。电子烟生产企业等相关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当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合规迫在眉睫
在独立经济学家王赤坤看来,此次,《管理办法》对烟碱使用的规定必然再次增加电子烟的成本和价格上涨。不断出台的针对电子烟的政策和措施会继续增加电子烟的成本,而成本的增加和价格上涨必然增加消费者支出成本,消费需求会下降。无论从相关政策,还是市场情况,中国的电子烟都已经过了高速发展期,电子烟企业的“躺赢”时代结束,企业需要更专注于运营。
针对上述情况,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对电子烟企业上市进行前置审批,体现了监管从严的态度,具体的审查标准后续可能会进一步细化及明确。
“这次新规的颁布,机遇与挑战并存,新规框架下,企业生存的空间依然充足,我们将进一步研读规则的细节,以利国利民为己任,将符合国家监管要求落实到位。”深圳市艾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事实上,此次严监管不只是针对生产端,销售端也不例外。《管理办法》指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喜雾相关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喜雾MYST Labs坚决拥护监管,将继续加大科学技术研发,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并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为行业合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YOOZ柚子相关负责人则称,公司已启动“阳光计划”行动;主动签署了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雾化器的承诺书;同时上线会员系统,增加“验龄”功能;对线下门店开启“合规教育”行动,推动门店合规经营。并明确表示,“如果有门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雾化产品、销售通配或假货,YOOZ柚子将直接取消与其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