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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开放大学发布了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系列评估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国家开放大学各分部,相关学院,为建设世界一流开放大学,落实《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和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高质量开放教育体系,实现从“我要评”向“我能评”发展转变,国家开放大学经过前期调研、专家研讨、问卷调查、向分部(学院)征求意见及试测完善,研制出 5 套评估评价指标,现予印发试行,供办学体系在专业、课程、教学过程、学习中心和行业学院、特殊群体专门学院等方面开展自评自查、自诊自改,切实提高办学服务质量。请各分部(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评自测,在试行中与总部共同迭代完善评估评价标准,并将试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国家开放大学质量监控部。
通知原文如下:
体系各教学单位、校内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系列评估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请对照考核指标和主要观测点,进一步明确定位,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改善条件,凝练特色,推进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开放教育人才培养能力。
附件: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系列评估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湖北开放大学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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