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一碗胡辣汤,让人们记住了“逍遥镇”;一个肉夹馍,让“潼关”名声大噪。有人说:“要不是因为胡辣汤,还真不知道有个‘逍遥镇’。”这就是信息时代广告传播的巨大作用。
这碗胡辣汤和这个肉夹馍是怎么回事呢?前不久,不少经营十几年“逍遥镇胡辣汤”的商贩,突然被河南省西华县胡辣汤协会起诉侵犯“逍遥镇”商标专用权。陕西的潼关肉夹馍协会,也将使用“潼关”俩字的肉夹馍商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民以食为天,这两起商标纠纷引发媒体广泛关注,一时间舆论沸腾,各种说法此起彼伏。潼关肉夹馍协会后来发布致歉信,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及时表态,对其中的商标问题作出分析,但由此事件引发的思考和讨论仍在发酵。
这两件事的核心,貌似是商标问题,其实往根儿上找,是地方特色小吃这个产业的品牌发展问题和民生问题。一个地方要发展,就要有品牌、有产业;有了品牌和产业,就想着把它做强做大。这一直是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大问题。
拜先人所赐,诸如“逍遥镇”“潼关”等一些历史悠久的地方,地方小吃、地方特产等成为老祖宗给后人留下的宝贵财富。既然是“财富”,就必须继承好,还要发展好。正如前几天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人士答记者问时所说:“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在相近的时间、相同的领域,山东“单县羊肉汤”的一则新闻颇有看头。
在地域性特色小吃的商标保护与品牌产业发展方面,单县副县长表示,注册“单县羊肉汤”商标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个品牌,让它走得更远,并不是为了把这个品牌放到自己的篮子里,不让别人去动这块蛋糕。只要符合标准,都可以申请使用这件商标。单县不经意间为当地小吃打了个效果极好却不花钱的“广告”,也让受众看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意。
目前,“逍遥镇”和“潼关肉夹馍”引发的争议余波未尽,越来越多的人在思考如何推动特色小吃行业发展更加规范。这也是这两起纠纷的意义所在:口诛笔伐、揪住不放,无益;有事说事,有问题解决问题,才有建设性。
沙县小吃、单县羊肉汤,都有其已经成功或正在成功的经验。除产业规模化、加工标准化、经营品牌化、产业智慧化之外,也需要政府合理的规划和引导。在这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大有可为,也应主动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