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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商户招牌带“潼关肉夹馍”被起诉 协会混淆“商标权”和“标志权” 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2021-12-06 09:48:42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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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陕西渭南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全国各地多家商户使用“潼关肉夹馍”招牌,涉商标侵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数万至10万元不等,如想继续使用该商标,需缴纳10万加盟费。对于起诉的原因,该协会称,并非强行要求赔偿,而是希望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商户能加入协会,共同发展这个品牌。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该协会主管单位潼关县工信局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已注意到该情况,领导和相关政府部门正讨论、研究此事,后续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官司

多家商户招牌带“潼关肉夹馍”被起诉

11月24日,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天眼查发现,潼关肉夹馍协会目前有300余条作为原告或上诉人的开庭公告信息,大多涉及商标纠纷,有部分案件已达成调解并撤诉,有部分案件已宣判。

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的商户马女士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名下有八九家小吃店,9月份,其中一家店接到法院传票,她就立即更换了所有店中带有“潼关肉夹馍”字样的招牌。

11月2日,经河南省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马女士需限期更改工商登记名称,新名称中不得含有“潼关肉夹馍”的字样,并限期赔偿潼关肉夹馍协会经济损失1万元。马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已在11月23日再次向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据裁判文书网显示,2021年5月,浙江嘉兴经开长水潘浩小吃店被潼关肉夹馍协会诉侵害商标权,要求小吃店停止侵权并赔偿10万元。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第14369120号商标注册专用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被告小吃店停止侵权并赔偿1.1万元。

11月24日,该小吃店店主潘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他开的小吃店并非只销售肉夹馍,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前,其小吃店门头和店内销售的肉夹馍包装袋上确实有“老潼关肉夹馍”字样,但他并不知道“潼关肉夹馍”已被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商标。“收到传票后第二天,我就改了。门头和肉夹馍包装袋现在都改成了老陕西肉夹馍。事后我按判决赔了1.1万元。”

回溯

协会三年前曾发布侵权追责声明

潼关肉夹馍协会曾在2018年4月(当时该协会名为老潼关小吃协会)发布《关于对违规、违法、侵权行为追责的声明》称,目前在陕西省内及国内其他地区出现了个别打着“潼关肉夹馍”品牌的违规、违法、的山寨店铺,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协会的商标权,也伤害了“潼关肉夹馍”的品牌形象。

该协会表示,希望此类违规、违法的山寨餐厅、店铺立即停止违规、违法及侵权行为,即刻停止使用“潼关肉夹馍”注册商标、商号以及门头外观。同时,协会已委托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全权代表协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此类违规、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且追究因其违法侵权行为对协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对于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多家肉夹馍商家这一情况,该协会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该协会从去年12月开始,委托律师事务所面向全国的侵权商户进行商标维权,并非强行要求赔偿,起诉是希望所有做潼关肉夹馍的商户能加入协会,共同发展这个品牌,但具体如何跟各地的商户去谈由律所全权代理。

进展

商业局等相关部门已介入

对于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商标侵权商户的情况,潼关县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这几天关注到这一情况,领导及当地相关部门正讨论、研究此事,后续相关情况将向社会公布。对此,潼关县商业局工作人员也回应称,商业局和县政府都已经关注到这件事情,县政府已经介入调查,并正在和潼关肉夹馍协会方面开会沟通,有结果会通过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布。

北青报记者多次致电潼关肉夹馍协会,对方电话均在通话中。北青报记者注意到,24日上午,潼关肉夹馍协会的官网疑似被黑,网站呈现黑底,满屏滚动着绿字“无良协会”。对此,潼关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这一情况。目前,该协会官网已显示“403错误:无法访问”。

起底

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地是一家餐厅

企查查App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曾用名老潼关小吃协会,成立于2016年,业务范围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

企查查显示,该公司目前共关联354条开庭公告信息,案由多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开庭多发生于2021年6月17日后,共计开庭公告信息352条。起诉理由主要为“侵害商标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而被告遍及全国,有广东、河南、吉林、天津、山西、安徽等省份。在协会名下,仅有13条商标信息,涉及“老潼关”“潼关肉夹馍”等,但实际只有第30类(方便食品)的“潼关肉夹馍”注册成功, 其余均为“商标无效”“在注册中”。

企查查App显示,该协会登记住所为“潼关县十三花肉夹馍店”,相关法律文书也显示,其住所地为“陕西省潼关县和路北段十三花肉夹馍店”。北青报记者查询了解到,该地址确实是一家餐厅,已经被大众点评收录8年。根据网友照片显示其餐厅门头上即为已注册的“潼关肉夹馍”商标及图形。

那么,普通商户如何加盟“潼关肉夹馍”?潼关肉夹馍微信公号的推文显示,需要加盟可联系西安万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咨询,经双方洽谈一致后,签署加盟意向书,缴纳诚意金,总部派人对受许人继续评估考察,并提供选址指导,正式签署加盟合同并缴纳品牌使用费后,总部协助加盟店营建。根据旗舰店、标准店、创业店分类不同,意向金有1万元和5000元两档,加盟费分别为9.98万元、5.98万元、3.98万元,保证金分别为3万元、2万元、1万元,管理费分别为每月800元、每月600元、每月300元,会费均为200元。此外,加盟后,总部可安排店铺人员参加培训学,根据人数不同,收费1000元至3000元不等,开业帮扶也根据店铺分类不同收费分1500元、4200元两档,设备定位设计收费均为2000元。

北青报记者尝试联系西安万盛餐饮管理公司、潼关盛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潼关县潼味坊快餐供应有限公司,但暂未收到回应。

观点

协会混淆“商标权”和“标志权” 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

公开资料显示,“潼关肉夹馍”商标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现为第三人名下有效注册商标。

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北京化工大学余俊副教授表示,此举似乎有割韭菜之嫌。如果是合法注册的“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协会的维权无可厚非,但要维护的是真正的“商标权”,而不是“标志权”。所以,我们要区分“真维权”,还是“假维权”,这一区分的核心是“商标权的正当基础和权利边界”。

余俊表示,“潼关肉夹馍”“逍遥镇”作为商标,尽管已经注册成功,但并不代表享有一切权利。根据事实材料来看,这些使用的商户,应该是为了描述肉夹馍和胡辣汤的做法,而并不是从“商标的意义上”来使用。也就是说,“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除了是注册商标之外,同时还是一种食品的独特做法,这种独特的做法并不归属于任何权利人,而是属于公共领域。

此外,在商标法原理上,商标和标志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例如,“两面针”是一个商标,但“两面针”同时还是一种中草药的通用名称。如果有另一个牙膏商家,在牙膏的成分上标注“两面针”这一中草药成分,那么,他只是在“标志”或者说“通用名称”的意义上使用,并不是把“两面针”作为一个商标,因而是合法的。

目前来看,这些协会打着维权的旗号,其实是任意扩大了商标权的边界,混淆了商标与标志的区别,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是不可取的,应该加以杜绝。

责任编辑:bH_03116

关键词: 官司 起诉 不断 潼关肉夹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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