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9日出台的《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外卖商家应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该条款将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提高商家“外卖封签”的使用意识,进一步推动“浙江外卖在线”应用落地,保障送餐过程的食品安全,12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对外发布了《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同时根据条例明确,自明年3月起,不使用“外卖封签”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据悉,“外卖封签”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值得注意的是,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作为外卖封签。
在今天发布的《浙江省餐饮外卖封签规范使用指引》中,对外卖封签的定义、功能、材质、标识均提出明确要求,并对外卖封签的具体位置示例说明。指引指出,餐饮服务提供者将餐饮外卖食品交给配送人员时,应确保外卖封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餐饮外卖配送人员对未使用外卖封签、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被破坏的餐饮外卖食品,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在接收餐饮外卖食品时,如发现外卖封签不完整或者外卖封签已破损的,有权拒绝签收,并可以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留证。
外卖餐食配送人员随机性大,发生过送餐人员手碰到食品、人为拆启、食物掉落后重新拾回等情况,通过封签,封住了包装封口,避免食品配送中被污染,保护了送餐过程的安全。外卖在商家、送餐人员、消费者之间传递,只有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封签是否破损是认定各方责任的重要证据,既是对消费者负责,也是对餐饮商户的一种自我保护。“外卖封签”不仅是一把“安全锁”,是品质提升的措施,更是促进商家、平台、消费者多赢的良策。
记者了解到,截至明年3月1日,仍不按标准使用“外卖封签”的商家将会受到相应处罚。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未使用封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者 陈中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