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2月15日,记者从第六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近年来,辽宁法院围绕提升审判质效,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促进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从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强化府院联动等3个方面介绍了辽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经验。
在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方面,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涉政府信息公开、不履行法定职责等四类下沉案件审判指引,开展大数据分析研判,召开审判质效面对面分析评议会,对行政审判质效实施闭环管理。同时,完善行政案件管辖改革,将省、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全部由铁路、辽河法院集中管辖。深入开展繁简分流改革,制定实施意见,实现简化程序不减权利、提高效率不降标准。实施精准确定被告规则改革,探索出台《关于确定行政案件被告的指导意见(试行)》,为司法解释提供实践参考。据统计,全省法院下沉四类案件占中院应受理市、县级政府为被告一审案件的30%,实质化解争议率上升20%。实现集中、交叉管辖的下沉案件占全部下沉案件的85%。2021年全省一审行政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上升15%,2022年比2021年上升12%。
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推动诉源治理纳入党委领导的平安建设大格局,纳入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范围,构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多元联动工作机制。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品牌,实现行政案件“一网统管、一号通办、一站式解决”。建立三级内外联动化解机制,协调建立省市区三级法检司联动化解机制,形成化解合力。推广行政争议化解“大连模式”,在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强化行政机关主体责任。2021年辽宁法院实质化解争议率上升12%,2022年比2021年上升10%。
在强化府院联动方面,在有关部门支持下,推动败诉、应诉和司法建议反馈情况纳入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自2009年起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发送高质量司法建议,推动转化为政府决策。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升出庭应诉率。通过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实现行政审判质效和行政执法效果共同提升。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吴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