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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吕先三等来二审改判:刑期从12年减至3年,诈骗罪仍成立

2020-11-18 14: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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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7日,律师吕先三被控诈骗罪一案二审宣判:安徽省高院判定吕先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相较于一审判决,此次二审刑期减少了九年,其刑期终止日最终定为2021年12月23日。

2014年3月起,吕先三受徐维琴、邵柏春等人委托,陆续代理了12起民间借贷案,在徐维琴等人被指套路贷后,吕先三也被指控为徐维琴等人实施套路贷的团伙成员,以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2019年10月24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书,吕先三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2020年8月25日,该案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吕先三当庭多次表示对徐维琴、邵柏春等人与借贷人之间的真实关系并不了解,邵柏春也称,指控吕先三有罪的供述笔录是在刑讯逼供的状态下形成,与事实不符。

二审判决后,吕先三妻子表示将继续申诉。

“代理”变“共犯”

吕先三律师是安徽淮南人,他与徐维琴、邵柏春夫妇产生联系源于案件代理。一审判决书显示,吕先三经人介绍认识了徐维琴,之后为徐维琴及其亲属成功代理两起借贷纠纷,并于2014年3月起,受徐维琴、邵柏春等人委托,陆续代理了12起民间借贷案。

12起借贷中,有9起案件借款方是李光建。李光建供述,2011年3月2日起,因承包合肥广齐公司的建筑工程需要,先后向邵柏春借款三次,共计1600万元。一审判决书显示,截至2013年底,李光建和广齐公司分别向邵柏春本人及其指定的徐维琴、徐维艮、徐立霞、梅泉、王仁芳等人账户共计还款3380.6万元。但邵柏春否认上述转账是李光建的还款,他委托吕先三作为律师,对李光建借款一事提起诉讼。

因为广齐公司的报案,邵柏春和李光建的“借贷案”发展为“诈骗案”。2017年11月28日,广齐公司向合肥市公安局报案称邵柏春放高利贷给李光建。约一个月后,合肥市公安局分别对徐维琴等人涉嫌诈骗案及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2018年3月9日,徐维琴、邵柏春被逮捕,3月16日,吕先三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

2019年1月22日,检方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徐维琴、邵柏春专门从事非法高利放贷、讨债等活动,利用套路贷侵占他人财物,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罪,涉案诈骗金额合计逾1.1亿元,吕先三作为借贷案代理律师也在被控告之列。

2019年10月24日,合肥市中院一审判决对吕先三涉黑不予认定,但认定其参与诈骗,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笔录”与“受害人”

2020年8月25日,该案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徐维琴、邵柏春、吕先三、梅泉等人均针对一审判决表示坚持上诉。其辩护人均称,根据吕先三等人接受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证据,办案人员在过程中存在刑讯逼供、威逼利诱等行为,且录音录像中许多威胁、引导性讯问并未如实记录到笔录中。

邵柏春在2018年1月31日至2月1日的讯问录像显示,其疑似遭到威胁、疲劳审讯。讯问过程中,他被钱晓星警官几十次按压手铐,不时发出叫喊声。

另外,该案受害人李光建最初也并不承认自己“被套路”。早在2016年,邵柏春与李光建1000万借款纠纷案的法庭审理中,李光建明确表示双方的借款是 8 分月利、利滚利。在接受办案人员讯问时他屡次表示:“你找人家借钱,利息高,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然而以上说法在二审法庭上却被李光建本人推翻。其称,邵柏春免息借给了自己1000万元,期限一个月,到期后还不上,邵柏春便追加了8分利息,并不停打骚扰电话,到其工作单位闹事。

这一说法与2016年的民事借贷纠纷案中的说法相悖,也与此前讯问录像相矛盾。李光建2018年1月31日至2月1日的审讯录像显示,作为“报案人”的他被当做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戴上手铐脚链,固定在审讯椅上接受审讯。过程中其多次表示没有受骗,没有受害,甚至不认识吕先三。

“改判”和“减刑”

2020年8月,自从二审开完庭,吕先三的父母每天都会去法院门口等待结果,从早上六七点等到下午法院工作人员下班,中午吃两个馒头充饥。其母亲的眼睛因为本身患有白内障,再加上每天哭,现在看东西已十分模糊,因为担心他们的身体,吕先三的妻子赵静总是劝他们别来,但他们仍天天去,希望等到儿子无罪的消息。

赵静在11月3日得知案件即将宣判的消息,当时她正在过马路,她形容那一瞬间突然就分不清方向了,赶紧找个地方坐了会儿,虽然知道不会得到任何答复,她还是给审理吕先三案的法官打电话问:“会是什么结果?”对方称:“这我不能回答你。”

第二天,赵静也到法院门口坐了半天,“反正结果就在这里面,我在这还踏实一点,最起码能啥也不想”。赵静在家的时候总会胡思乱想:“会判有罪吗”、“判的话会判几年”、“时间长了我们该怎么办”,无数问号围绕着她,不到宣判那一刻谁也无法解答。

吕先三的大儿子今年8岁,从2020年初开始,他便不再提起爸爸,尤其是当着赵静的面,但赵静曾听到两个儿子聊天,大儿子偷偷问弟弟“想爸爸吗?”9月底,赵静请假带3岁的小儿子来北京反映情况,当时还曾犹豫是否要辞职留在北京,但当她回到合肥后,发现大儿子的手上都是牙印,“他一个人在家害怕,自己咬的”,赵静当即放弃了留在北京的念头。

11月17日下午三点,吕先三的代理律师进入法庭,等待最后结果。二审判决书显示,吕先三作为原告诉讼代理人参加的4起诉请偿还借款案,共涉及还款金额2000万元。其中一笔300万元的案件中,吕先三被认定诈骗未遂。而在吕先三代理的其余诉讼中,其被认定明知系虚假诉讼,但没有参与组织、策划、指挥虚假诉讼,仅接受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可不以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最终判定,吕先三犯诈骗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因判决执行以前吕先三已经被先行羁押数日,其刑期终止日最终定为2021年12月23日。

吕先三的辩护律师周泽表示,虽然吕先三被减刑,但这样的“有罪结果”对律师执业信心造成巨大影响,意味着律师已无法判断和预防执业风险。另一位辩护律师斯伟江则认为,在吕先三案子中,原本是保护他人合法权益的律师,自身权益反而没有得到保护。

因为庭审家属名额有限,再加上害怕过于激动,赵静并未进法院旁听这次的宣判。在她看来,这次的结果同时也是个“开端”。她会暂时告别被伸冤填满的生活,关注两个孩子的学习,照顾老人的身体,把生活拉回普通人的轨道,等吕先三回家,“该付出的都付出了,也该告一段落了,不过申诉是一定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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