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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头条!《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废止

2022-07-29 20:36:43 四川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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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353号

《关于废止〈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22年7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29日起施行。

省长 黄强

2022年7月28日

关于废止《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

由于《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6号,1991年11月12日起施行)《四川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70号,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所规定的内容滞后现行条例,与我省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相适应,已无继续保留和使用的必要,省政府决定废止上述两个办法。

本决定自2022年7月29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bH_05209

关键词: 实施办法 计划生育 四川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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