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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中旬,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开展第二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试点业务资格。随后,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迅速组织人员细化业务操作流程,并对上述三家企业逐一进行现场辅导,解答企业疑惑,指导其向外汇局提交试点业务备案材料。8月26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依据相关规定为三家企业办妥业务备案,标志着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业务在广东省分局辖内顺利落地。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是在现有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政策基础上进行优化,相比以往政策具有六大优势:一是统一了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管理,实现跨国公司集团内本外币资金一体化管理;二是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提高境外放款集中额度,在稳慎经营理念基础上提升跨境投融资的自主性和资金利用效率;三是进一步便利资金划转和使用,主办企业国内资金主(子)账户结汇资金可直接进入人民币国内资金主(子)账户,国内资金主账户资金可直接下拨至成员企业自有账户办理相关业务;四是实现一定额度内意愿购汇,购汇资金可存入国内资金主账户,用于对外支付;五是允许主办企业对资金池名单内境外成员企业与境外交易对手间贸易项下往来资金进行集中收付;六是主办企业可使用境内外汇衍生品、按照套期保值原则管理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所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中国日报社广东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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